我现在有一份在校全职的工作,但是3月份的时候,一直和一个公司商谈一个兼职的咨询工作, 口头上双方都对支付的工资都同意了,但是还没有开始付。
4月的时候, 学校要求我们上报所有的雇佣信息。为了保险,我同时报上了学校的全职和这个兼职。
但是从4月到现在为止,公司和我就一些条文无法达成一致,我现在想放弃这个兼职了,不知道有没有问题。
现在:我是该和学校管opt说我这份兼职其实没有成功 (但是我看了新opt的条文,说任何变化都得10天内上报)。
还是,将错就错, 上报停止这个兼职,却没有工资信息。
这样,将来申请Green Card的时候USCIS会不会说你明明写了有第二分工作,但是却没有相关的税务表, 而难为我的GC 申请么?
对了,发错帖子,可以在原贴修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