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收到485 RFE。要求公司提供 OFFER LETTER 来说明有future permanent position,而且必须是在LC所在的地点:波士顿。
提供这封信应该不难。我在现在的雇主已经8年了。我是做Consulting的,住在LA,但上班没有固定地点,客户在哪里我就去哪里。律师说,这样的情况LC和485都按总部地点来递。
我的绿卡很倒霉,PD是01年的,到06年LC还没下来。公司有个波士顿的LC下来了,给我用了labor substitute. 140批的还算顺利。06年底递的485.
递485的时候按律师的建议,我在东部做了一些PROJECT。在波士顿住过一阵朋友家,用他的地址作为我递485的地址。
现在是就提供出这封信说明有future permanent position就行了吗?如果批了,我要再去波士顿工作一段时间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