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举团制度:
很多人以为,美国人在大选年到投票站去投票,是直接投总统候选人的票,这种概念是错误的。其实,投票选举总统的不是选民,而是选举人。全美共有五百三十八张选举人票,候选人若赢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也就是二百七十九张选举人票,就能当选为总统。
美国如何选举总统的问题上,最初面临几种方案,一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二是由美国国会或者州议会投票选举总统,三是由州长投票选举总统,最后是通过选举团选举总统。开国先父选择了最后一个方案。
宪法制定者不希望总统完全由人民自己选出。他们担心,如果没有中间组织从中调和,选民们可能会选出不恰当的总统人选,因此宪法制定者建立了一个体制,让选举团成员作为选民和总统之间的中间人,先由选民选出代表,然后再由这些代表选出总统。”
此外,由选民们直接投票选举总统,会产生太多的候选人,从而使选票分散,而通过选举团制度,要求候选人赢得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可以选出全国都比较认同的总统人选。再者,规定每个州都有一个选举人团,也可以使一些人口稀少的小州的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二,选举人的产生
选举人的决定权属于州议会。各州按照本州议会所指定的方式选派若干选举人,选举人的人数和这个州在国会应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人数相等。
每个州在参议院有两名参议员,因此它就得到两个名额的选举人,每个州根据人口多少在众议院还有一定数目的众议员,因此又得到相应名额的选举人。”
比方说,纽约州有二十九名众议员,两名参议员,因此它一共有三十一张选举人票,谁赢了纽约州的普选,谁就得到纽约州的三十一张选举人票,无论选举结果多么接近,赢得普选的候选人就赢得这个州所有的选举人票。
再比如,阿拉斯加州有一名众议员,两名参议员,这个州一共有三张选举人票。谁赢得这个州的普选,就得到三张选举人票。来源:美国之音
美国各州挑选选举人的程序不一样,一般由各政党在州党大会上提名选举人,或者在各州党中央会议上投票提名选举人。
通常情况下,那些对本党忠心耿耿和贡献突出的人会被选为选举人,他们有可能是州政府官员,也有可能是政党领导人,还有可能是和总统候选人有私交或者有政治关系的人。
参议员、众议员以及在合众国担任有责任或有俸给职务的人,都不得被选派为选举人。另外,参加过叛乱或其它犯罪活动的人将被免除选举人的资格。
三,选举人选举总统副总统
选举人在各自所在的州集会,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他们当中必须至少有一人不是选举人所在州的居民。
选举人必须在两张选票上分别写明被选为总统和被选为副总统的人的姓名,而且必须把所有被选为总统和所有被选为副总统的人分别开列名单,写明每个人所得的票数,并在名单上签名作证,然后封印送到合众国政府所在地,交与参议院议长。
参议院议长要在参众两院全体议员的面前开拆所有证明书,然后计算票数。获得总统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如果所得票数超过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就当选为总统。获得副总统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如果所得票数超过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就当选为副总统。
如果通过选举团不能产生总统,就要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中投票选举总统,不过候选人不得超过三位。如果通过选举团不能产生副总统,则由参议院从得票最多的两位候选人当中,投票选举副总统。
四,选举人票重于百姓选票
赢得一个州的每一张选票和赢得这个州百分之五十一的选票,所得到的选举人票数是一样的。这意味著,虽然你得到一个大州很多选民的支持,但是如果你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得到很多支持,那么你可能会得到更多的普选票,但是得到较少的选举人票。”
在很多州以微弱的多数赢得普选票,但是在象加利福尼亚和纽约这样的大州的普选中惨败,他还是有可能因为赢得足够的州和选举人票而当选为下届总统。”
五,普选票决定选举人票
虽然总统大选的胜负由选举人票的多少而定,但是这并不是说普选票,也就是选民个人的投票不重要。
个人投票非常重要,因为它将决定他所在的州最后是投共和党的票,还是投民主党的票。
六,选举人遵从大多数选民意向
美国有些州规定,选举人一定要投赢得普选的候选人的票,但是美国宪法或联邦法律并没有要求选举人一定按照各自州大多数选民的意向投票。实际情况是,选举人一般都遵照选民的意向投票。
过去,选举团在投票选举他们认为最佳的总统人选方面有很大的独立性。现在,选举团几乎完全是为了履行行政义务。例如,如果麻萨诸塞州投票选举民主党候选人克里为总统,那么,被选出代表这个州的选举人就必须投票支持克里。现在,美国几乎各州都规定,要成为选举人,就必须首先同意在选举团最后投票中,投票支持所在州选民选出的候选人。”
七,改革选举团制度的前景
候选人如果获得普选的胜利,一般来说也就获得了选举团的胜利。
一般来说这不成问题。但是,有时赢得普选胜利,并不保证就一定能够获得选举团的胜利。
实际上,过去两百年间,美国国会提出了几百个议案,要求改革或取消选举团制度。那么,为什么美国仍然保留选举团制度呢?理查德.哈森教授分析说:
第一个原因是,修改宪法非常困难。因为要改变宪法关于选举团的规定,必须经过国会参众两院各三分之二议员投票通过,并且得到四分之三州议会的批准。第二个原因是,一些小州可能希望保留选举团制度,因为这个制度赋予它们很多权力,而且有太多的人可以从这个制度中得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