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青海湖与台湾佬谈“美国先进法治”的《战争法》

来源: 田里 2007-09-30 17:26:4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386 bytes)
zt青海湖与台湾佬谈“美国先进法治”的《战争法》


台湾佬,你的“法的层面”,“先进的法治”难道不是“只要有实力,你爱干什
么都可以”吗?

你的“先进的法治”很清楚表述:美国原来没有台湾主权,后来“握有台湾的主
权”,为什么可以这样呢?因为有个“战争法”,这个战争法就是“我把谁打败
了,谁的东西就是属于我的了”:日本人把大清打败了,大清的台湾主权属了日
本;美国人把日本人打败了,日本人的台湾主权属了美国。你这不就是告诉我们,
“只要有实力,你爱干什么都可以,希特勒东条英机也是这么认为的。美国人尽
可效法纳粹”吗?

但当初罗斯福美国并不是如你所说的。他说:

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
利亦无拓展疆土之意思。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
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
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
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罗斯福的意思是,“我帮朋友打败强盗夺回朋友原来的东西,就交回给朋友。这
才够义气。决不会因为强盗是我打败的,夺回的东西就根据战争法不归还朋友而
归了我。”罗斯福若是后面的想法,做法,它就是以新强盗代替旧强盗,与强盗
没有区别了。台湾佬,你们的“战争法”不就是陷美国于不义,以赞美的方式,
以所谓‘先进的法治’方式,把美国等同日本纳粹强盗一样的强盗了吗?

既然你们的“先进的法治”的战争法,就是“我把谁打败了,谁的东西就是属于
我的了”,那么逻辑上,你就没有理由反对一旦中国实力强大到(起码在西太平
洋)与美国伯仲了,中国就可以把美国打败,依据最先进的“战争法”获得台湾
主权哦!依据你的贴,你确实没有反对这个逻辑,你没有认为哪怕中国强大了打
败美国获得台湾道义也是不对的,因为你的先进的法治“战争法”没有什么道义。
你说中国之所以不能这么作,仅仅是因为“中国若攻击台湾,就形同向美国开战,
这就决定了中国武力犯台只能是叫嚣”。但我说的恰恰是中国有了实力后向美国
开战怎么办?事实上中国在更没有实力的50年代,就向美国开过战的,打个平手。

归根结底,你并没有反驳我。你同意了我其实也依据你们的逻辑引申的那句话:
“若明天中国实力伯仲美国,”美国有没有(将台湾)转移给任何其他人“?都
是不需讨论的屁话。”
为什么?因为“战争法”!

——————————————————————
台湾佬不要对我说,“开罗宣言”无效等等。这些你们的老生常谈我都听过一万遍。
现在不讨论这个。起码,罗斯福和后来的美国没有否认罗斯福说过这个话。现在这
里就够了

原讨论贴:
http://www.1949er.org/chat/index.php3 ?read+119112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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