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招挖空心思,踩红线似乎不跨红线,似是而非不断搞“量变”
自台绿营上台执政以来,为谋权图"独",花招叠出。耍出了以"四不一没有"为主要挡箭牌的一系列"独"招:一边一国,终统,正名,去中国化,四要一没有,第二共和宪法, ……
这些"独"招往往有一特点:实踩红线而又要模糊处理的似乎未跨红线,似是而非,在不断搞“量变”(企图在不断的量变中逐步实现不同程度的质变),且每次“变”后,还要假意表示"四不一没有"的承诺“不变”。
最近粉墨登场的“第二共和宪法”,总纲保留国号、国旗、固有疆域“不变”;前言却说: 迁台之后,“管辖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其附属岛屿,以及符合国际法规定之领空、领海与邻接水域”;这实际是"后未变"、"前已变"。
这"二宪"前言还强调,两岸建立任何形式的政治关系,须经对等、和平协商后交付公民投票;这也就把"公投"不入宪,变相"入宪"了。
同时,此前言说,海峡两岸的政治安排未完成协商前,特制定“第二共和宪法”,适用于国家现行管辖范围,原宪法中相关章节条文及增修条文,停止适用。于是,看来虽然没直接说"修宪",实际已"停"宪了。
这样,这“第二共和宪法”(简称台湾宪法),在新宪的“前言”,为协商两岸的政治提供了“宪法授权”。 也就是,用加"宪法前言"的方式,还是要实现法理台独性质的"修宪"。
如此捣腾,挖空心思,踩红线而似乎不跨红线,一面"四不",一面"四要",在似是而非中搞“量变”,多变不离"独"变,而且还是法理上的"独"变! 你说,这赖不赖?
二、选举手段"无赖"化,不择手段为绿营当选操弄民主、法制
为获得有“民主选举”名义所授的地区军政大权(这可是对内外都有冠冕堂皇说服力的、可牟利、可谋独、不可舍的大权),绿营在近些年做了哪些操弄?
——选举前日,两颗子弹助大选;
——选举前夜告蓝营贿选,以助高雄市长选举;
——扁家族涉案,在百万红衫军前“死拖白赖”,乃至找“替罪‘马’”转移目标,以继续把持政权;
——为不可告人目的,不惜涉嫌政治力介入司法,大动作进行全台检察首长人事布局大翻新,调动包括检察长、次长、主秘及多位司长,幅度之大创下当局以往百年检察史新纪录;且令任期未满的谢文定因抗拒高层要求撤回国务机要费起诉而被“秋后算账 ”、黯然下台。
其操弄民主和法制的卑劣手段和不知羞耻程度,令人咋舌。
你看,是否无赖?
三、如何应对"台独"与"台选"的"无赖"?
面对绿营现在和将来在"台独"与"台选"上,都会如此无赖化的种种作为,善良、守法的人们确需思考有效的对策,以应对台民进党这种"无赖"化的严峻现实。
现在的问题是,对方非常规出招,你是否也还是常规应对?如果"秀才遇到兵"甚至 “秀才遇见贼”,如何还能占先机乃至赢?
这里愿议论与建言一二:
——面对挖空心思的"独招",需要以和、战两手应对。在民进党如此"赖独"的作为之下,的确要准备以非常规手段反独、维护国家统一。这里需要仁至义尽,也需要不只是一味讲“仁义道德”。
看来,没有足够的实力乃至军力,足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则不足以有效遏制台独。这里恐怕是“能战,方能得和”。
——对不择手段操弄、利用“民主选举”,假借“司法独立、公正”的无赖,也要更高的警觉和更彻底、不妥协地揭露。并且要考虑,是否得以非常规手段应对无赖式的选战。而不是简单的一展君子风度和盲目地相信、尊重所谓的司法独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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