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毒药

来源: 小瓜头 2007-02-22 11:09:43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185 bytes)



  一 黑色幽默

  现在台湾岛内因特别费风波媒体闹得沸沸扬扬,马英九信守承诺愤辞中国国民党主席,并拒绝修改排黑条款,拥马者无不痛心疾首。此或天将降大任故意考验仕途一帆风顺的小马哥吧!继而民进党三大天王行政院长苏贞昌党主席游锡堃前行政院长谢长廷都纷纷表示尊重司法,俨然台岛之内遵循中华民国宪法及其法统似成习惯。

  陈水扁此次出手祭出司法,得知马英九辞职后心情满好满好,民进党幸灾乐祸溢于言表!民进党自执政以来不遗余力的打压国民党,抹红战术屡屡成功。对待马英九却不爽,抹红不成,就抹黑吧!这次成功打压马英九,民进党结束了一年多来因弊案连连的陈水扁而处处被动防守之态,终算出了口恶气 。

  马英九同时宣布2008年参选,可谓主动出击。民进党将选举的公平竞争视作打压,民进党于是获得了快感,是民主的悲哀。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偷笑。这次陈水扁的长期思考,大陆的人笑了,地球上的人都笑了。

  二 其身不正

  陈水扁成为中华民国总统屡屡冒犯民国宪法,特别是近一年多来身边人员触犯司法更有甚者其妻其婿都有触犯或侵犯司法并且其本人也因机要费案有侵犯司法之嫌并展开与司法的攻防战,其妻吴淑珍称病不到法庭,阿扁更要求释宪以解套。与之相伴的是,阿扁步步设防,屡屡改口誓言,愚弄欺骗民众,言犹在耳!

  这一切,民进党有要求尊重司法吗!?更可笑的是民进党将国民党的揭弊与反贪腐视作打压。于是,阿扁虽浊,在其操纵之下,被抹黑的马英九的清廉也成了莫须有。凭律师出身的阿扁,又做过北市的市长,现担当总统大位,对马英九制造司法陷阱,让泛蓝乱了方寸,对泛蓝搞绿色(政治)恐怖,实现民进党打压泛蓝的目的。

  “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则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阿扁曾经是票房的毒药,现在更是民主的毒药。

  三 恶法非法

  阿扁不会不晓得自然法。自然法创始于古希腊的先哲们,到罗马共和国时期西赛罗(公元前126年~公元前43年)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论述。自然法是普遍存在的一种至高无上的法则,是一种真正的法律,代表人类正确的理性。人类制定的法律应该符合这种代表人类理性的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况且美国成文宪法颁布二百年来亦多次制定修正案对其进行修正。可以想象若中华民国的宪法及法律一成不变,民进党能成为执政党?陈水扁能成为总统吗?

  民主制度是权力制衡制度,之所以权力制衡是因为人性是恶的。因此也可以理解为以恶制恶的制度来达到防恶止恶的权力滥用的目的;同时个人何以对抗国家机器,在民主制度下的‘民主政治就是政党政治’,政党毫无疑问的应属于权力制衡的体系:再者美国的《独立宣言》中有这样的话语:“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言,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暴力是应该竭力避免的,显然民主不是依靠让步妥协就能得来的,需要有勇气力量更需要有智慧才能得到。建议恢复马英九的国民党主席职位,从而维护国民党的尊严保护马英九的神圣合法的政治权利(被选举权),不受被陈水扁操纵的资源—行政和司法(恶法)的侵犯和侵害!

  民进党自创立一路走来,曾经作为进步力量促成当时执政的国民党进行司法改良。改良司法就是对司法中的恶法的修正过程,废恶法,弃恶法,修正旧法定良法。可见民进党不尊重司法已非一日,民进党执政后,不但由受虐者变成了施暴者,更为吊诡的是在其眼中恶法成为良法,法律的漏洞成为害人的工具。法律是用来保护公民的权利的,陈水扁却将其视为害人的武器,这就是法治(rule of the law)在其心中的地位,这就是阿扁的民主信仰?!

  阿扁曾经获得民主奖吧!可现在台湾岛内民主早就被你搞成了马蜂窝了!但愿台岛内的民主由打压走向理性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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