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最大的药物灾难——“反应停”事件.ZT
20世纪50年代后期原联邦德国格仑南苏制药厂生产了一种声称治疗妊娠反应的镇静药Thalidomide(又称反应停、沙利度胺、肽咪哌啶酮)。实际这是一种100%的致畸胎药。该药出售后的6年间,先后在原联邦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以及拉丁美洲、非洲的共28个国家,发现畸形胎儿12000余例(其中西欧就有6000~8000例,日本约有1000例)。患儿无肢、短肢、肢间有蹼、心脏畸形等先天性异常,呈海豹肢畸形(phocornelia)。
目前尚有数千人存活,给社会造成很大的负担。反应停的另一副作用是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炎,约有1300例。造成这场药物灾难的原因,一是“反应停”未经过严格的临床前药理实验,二是生产该药的格仑南苏制药厂虽已收到有关反应停毒性反应的100多例报告,但都被他们隐瞒下来。在17个国家里,反应停经过改头换面隐蔽下来,继续造成危害。例如日本直到1963年才停用反应停,造成很大的灾害;;电影《典子>便是—个受害者的真实写照。这次畸胎事件引起公愤,患儿父母联合向法院提出控告.被称为"20世纪最大的药物灾难”。厂家原先夸张性的宣传,遭到舆论的抨击,迫使一些国家的政府部门不得不加强对上市药品的管理。这家药厂因反应停事件而声名狼藉不得不关闭。
美国、法国、捷克斯洛伐克等少数国家幸免此灾难.美国吸取了1938年磺胺醑剂事件的教训,没有批准进口“反应停”。当时的FDA(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官员在审查该药时发现缺乏足够的临床试验数据而拒绝进口。从而避免了此次灾难。仅仅由于私人从国外携药,只造成9例畸形儿。但此次事件的严重后果在美国引起了不安,激起公众对药品监督和药品法规的普遍兴趣,并最终导致了国会对<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的重大修改。1962年的修正案明显加强药品法的作用,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1)要求制药企业不仅要证明药品是有效的,而且要证明药品是安全的
(2)要求制药企业要向FDA报告药品的不良反应。
(3)要求制药企业实施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
按照修正案的要求,美国国会于1963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GMP, GMP最初是由美国坦普尔大学6名教授编写制定的,经FDA官员多次讨论修改,在美国,经过几年实施GMP,确实收到实效。1967年世界卫生组织(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在出版的《国际药典》(1967年版)的附录中进行了收载:1969年第22届世界卫生大会WHO建议各成员国的药品生产采用GMP制度,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参加“国际贸易药品质量签证体制” (Certificat-ion Scheme On the Quality Of Pharmaceutical Products Moving in
International Commerce,简称签证体制)。1973年日本制药工业协会提出了自己的GMP,1974年日本政府颁布GMP,进行指导推行。1975年11月WHO正式公布GMP,1977年第28届世界卫生大会时WHO再次向成员国推荐GMP,并确定为WHO的法规.GMP经过修订后,收载于《世界卫生组织正式记录》第226号附件12中. WHO提出的GMP制度是药品生产全面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药品质量,并把发生差错事故、混药、各类污染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所规定的必要条件和最可靠的办法,1978年美国再次颁行经修订的GMP。1980年日本决定正式实施G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