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给贺某人捐了款,我会要求他公布捐款数目和用处

到目前为止,大家争来争去最后就归结为你怎么知道?是啊,既然大家对就知道的那点消息来源不信任,那在澄清之前为什么要捐款呢?是不是代表华人权益谁都会有自己的判断,更不要动辄说人白人至上,白人来捐款我一样有权利知道真相和出处。后来捐款有了,官司告一段落,难道他们没有责任告诉大家捐款数目和用处吗?这笔钱打着贺梅基金会的名义,到底有多少钱花在贺梅的身上?大家都知道打官司的美国律师是免费的,当然岳某人是不是免费的咱不知道。贺某人当初的公开信中还声称要调查基金的帐目,最后怎么又统一了战线,这笔帐目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到了该公开的时候?

现在捐款广告又来了,这一幕是不是还要重演?!!!

值得指出的是,每次有人议论贺某人的道德人品,就有人说他在法律上赢了。但你如果要求人家做捐款这种道德层面的事,人家是不是会先质询你的道德?现在官司赢了,还有人提出捐款帮他们留下来,这时候就不说法律了?不要说他本人说什么官司完了马上回国(他的话谁愿意相信谁相信),移民局不是多次驱逐他就是因官司没完才没有执行的吗?那么现在他是符合杰出人才还是什么的可以留下来?当然以贺某人的能力我完全相信他有办法留下来,不过他如果留下来可以赚的钱就不是你我可以想象的了。只要他出一本移民指南谁还会去找什么移民律师?

贺梅是可怜,可如果她真有一位号称爱她而且回国随便可以一个月赚二三万的父亲。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不能找到更值得捐款的对象。

当然你就是愿意捐而且不必知道这个钱干什么用的,那么捐好了。借用一句名言作为结束语:我不喜欢你花自己钱的方式,但我会誓死捍卫你选择怎么花自己钱的权利。



所有跟帖: 

So 这事上纲上线到民族和国家的高度 could benefit some people. -CountMt.Cristo- 给 CountMt.Cristo 发送悄悄话 (784 bytes) () 02/26/2007 postreply 20:54:46

你捐了再说吧,没捐你着什么急呀 -凑热闹的- 给 凑热闹的 发送悄悄话 (16 bytes) () 02/27/2007 postreply 06:20:17

你的逻辑还真对了,贺某人造的孽跟别的华人有什么关系 -Gryffindor- 给 Gryffindor 发送悄悄话 Gryffindor 的博客首页 (68 bytes) () 02/27/2007 postreply 07: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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