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 决 小的时候,能够激动人心的事,看枪毙犯人算是一件。 不过,那些犯人严格地说,其实也不算犯人,因为他们之被处决,只不过是通过公审的方式,而不是经过法律手段来裁决的。所以死于枪下的,不少人都是冤死鬼。那时候人命不太值钱,枪毙几个人无非就像是上演一出活报剧一样,看的开心,演的累。公审这种场面的合法性很可疑,它理论上依赖的基础是成千上万的群众,但是那些群众实际上都只是旁观者,他们是没有话语权的,他们只是一批观众,或者是群众演员。而真正的导演,则是坐在台上的那些一本正经的人,他们掌握着生杀予夺的权利。他们严肃而难以抑制住的笑容,是正义的象征。 那些即将迈上刑场的倒霉鬼,大多被打上了现行反革命等罪名。文革期间,隔三岔五的都会有一些“现行反革命”被枪决,他们都是一些帮派斗争的牺牲品。有的人后来被平反了,有的人至今还在地狱里背着反革命的逆名。 我观看的枪毙情景主要是在文革之后。那时候“四人帮”刚刚倒台,中国的政局处于重新洗牌的时候,出局者多遭噩运。我父母的命运相比之下算是好的,我父亲被开除公职,赋闲在家,我母亲则被关进了学习班。有一次,照顾我母亲的积极分子在我母亲的面前放了一碗面条,她闻到了浓烈的敌敌畏的味道。她想了半天,终于没有“畏罪自杀”。我母亲从学习班出来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样了。对我来说,文革并不是在76年结束的,而是在80年才画上了句号。 不过,父母凄凉的境遇对我欣赏枪决的快意,并没有产生什么影响。那时候,去参加公审大会,即意味着可以放假一天,不必对那些了无情趣的老师们察言观色了。在比纽约时代广场还大的广场上,大家挤在一起,席地而坐。在等待大会开始之前,总会有一两个小时的冗长枯燥的时光。然后犯人被押上来了。他们的脸色是麻木的,看不出有什么委屈,也没有什么恐惧。后来我想,人在对生命绝望之后,可能对死亡也就麻木了,不像后来那些被枪毙的人,上刑场的时候屁滚尿流,一点出息都没有。所以长大以后,我基本上就不再去欣赏枪毙场面了。 公审大会开始了,先是重要人物讲话,然后是宣判。不过,被押上台面的那些人并不都被枪决,有的只是被拿来陪斗的,是配角。宣判之后,照例由文工团公认的两个大嗓门的帅哥美女带头呼喊口号,都是“罪有应得”,“遗臭万年”什么的。呼口号那对男女在很长时间里成了我们的精神偶像。那时候好不容易捞到一对偶像,岂能轻易放过?!我做梦都想着他们。 死刑犯被押下来了,准确地说,他们是被拖下来的,他们每人由两个武警一左一右挟持着,群众都站了起来,中间让出一条路来,我看到死刑犯从面前经过时,注意到了他们麻木的脸上的绝望的眼睛,那种眼神,只有快要断气的狗才有的。那是一种无奈与浑浊,同时夹杂着祈求。当然,那时候我们是不会有什么怜悯之心的。因为我们所受到的教育里面,只有仇恨,没有怜悯。想想如今国人的心理中,不大都是这种心理吗?尽管我每天都希望自己的儿子能以宽恕仁德待人。但是“仁”在我的嘴巴上,其实跟盗版的碟盘并没有什么差别。我为自己感到悲哀,因为我在多次看到死亡经过我的身前时,我居然以幸灾乐祸的心态看待它。人是有罪的,但是死亡是无辜的。 到达枪决现场,必须跑步前进,不然的话,你就可能赶不上场面,或者占不到有利的地形了。我们那里枪决的固定场所是一处河滩,那里长满芦花,遍布着砂砾,有个很诗意的名字,叫“秋州”。河岸边满是参天的橄榄树。死刑犯们并排跪着,他们的背上插着一根像倒立的领带一样的牌子,数以千计的人静穆地站着,于是突然响起的枪声就显得十分的惨烈。行刑的武警口戴白口罩,他们持枪射击,死囚们就像靶牌一样倒下。我们对尸体上冒出的鲜血熟视无睹。我们已经上完了一堂课,枪声和鲜血告诉我们,人生是有游戏规则的。 接下来的时光是最快活的,我们在兴奋的人群散去之后,便捡了小石头敲击橄榄树,树上绿色的橄榄纷纷落下,夕阳西下,我们满载而归。我们嘴巴里含着苦涩的橄榄,死亡已经远离我们而去。 多年之后,我到闽北一个城市采访一宗抢劫银行案件,适值案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案犯系武警退役,人缘极好,他在被押赴刑场的途中,尚满脸笑容,频频与旧友相识致意。但是到了刑场,法医上来检验他的心脏的时候,他居然屁滚尿流了。我看到他的裤裆全都湿了。看来,日子好过了,生命与死亡之间的距离也拉开了。 这样的枪决,不看也罢。 11/30/07 秦无衣
【随笔】枪 决 (图)
枪 决 小的时候,能够激动人心的事,看枪毙犯人算是一件。 不过,那些犯人严格地说,其实也不算犯人,因为他们之被处决,只不过是通过公审的方式,而不是经过法律手段来裁决的。所以死于枪下的,不少人都是冤死鬼。那时候人命不太值钱,枪毙几个人无非就像是上演一出活报剧一样,看的开心,演的累。公审这种场面的合法性很可疑,它理论上依赖的基础是成千上万的群众,但是那些群众实际上都只是旁观者,他们是没有话语权的,他们只是一批观众,或者是群众演员。而真正的导演,则是坐在台上的那些一本正经的人,他们掌握着生杀予夺的权利。他们严肃而难以抑制住的笑容,是正义的象征。 那些即将迈上刑场的倒霉鬼,大多被打上了现行反革命等罪名。文革期间,隔三岔五的都会有一些“现行反革命”被枪决,他们都是一些帮派斗争的牺牲品。有的人后来被平反了,有的人至今还在地狱里背着反革命的逆名。 我观看的枪毙情景主要是在文革之后。那时候“四人帮”刚刚倒台,中国的政局处于重新洗牌的时候,出局者多遭噩运。我父母的命运相比之下算是好的,我父亲被开除公职,赋闲在家,我母亲则被关进了学习班。有一次,照顾我母亲的积极分子在我母亲的面前放了一碗面条,她闻到了浓烈的敌敌畏的味道。她想了半天,终于没有“畏罪自杀”。我母亲从学习班出来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样了。对我来说,文革并不是在76年结束的,而是在80年才画上了句号。 不过,父母凄凉的境遇对我欣赏枪决的快意,并没有产生什么影响。那时候,去参加公审大会,即意味着可以放假一天,不必对那些了无情趣的老师们察言观色了。在比纽约时代广场还大的广场上,大家挤在一起,席地而坐。在等待大会开始之前,总会有一两个小时的冗长枯燥的时光。然后犯人被押上来了。他们的脸色是麻木的,看不出有什么委屈,也没有什么恐惧。后来我想,人在对生命绝望之后,可能对死亡也就麻木了,不像后来那些被枪毙的人,上刑场的时候屁滚尿流,一点出息都没有。所以长大以后,我基本上就不再去欣赏枪毙场面了。 公审大会开始了,先是重要人物讲话,然后是宣判。不过,被押上台面的那些人并不都被枪决,有的只是被拿来陪斗的,是配角。宣判之后,照例由文工团公认的两个大嗓门的帅哥美女带头呼喊口号,都是“罪有应得”,“遗臭万年”什么的。呼口号那对男女在很长时间里成了我们的精神偶像。那时候好不容易捞到一对偶像,岂能轻易放过?!我做梦都想着他们。 死刑犯被押下来了,准确地说,他们是被拖下来的,他们每人由两个武警一左一右挟持着,群众都站了起来,中间让出一条路来,我看到死刑犯从面前经过时,注意到了他们麻木的脸上的绝望的眼睛,那种眼神,只有快要断气的狗才有的。那是一种无奈与浑浊,同时夹杂着祈求。当然,那时候我们是不会有什么怜悯之心的。因为我们所受到的教育里面,只有仇恨,没有怜悯。想想如今国人的心理中,不大都是这种心理吗?尽管我每天都希望自己的儿子能以宽恕仁德待人。但是“仁”在我的嘴巴上,其实跟盗版的碟盘并没有什么差别。我为自己感到悲哀,因为我在多次看到死亡经过我的身前时,我居然以幸灾乐祸的心态看待它。人是有罪的,但是死亡是无辜的。 到达枪决现场,必须跑步前进,不然的话,你就可能赶不上场面,或者占不到有利的地形了。我们那里枪决的固定场所是一处河滩,那里长满芦花,遍布着砂砾,有个很诗意的名字,叫“秋州”。河岸边满是参天的橄榄树。死刑犯们并排跪着,他们的背上插着一根像倒立的领带一样的牌子,数以千计的人静穆地站着,于是突然响起的枪声就显得十分的惨烈。行刑的武警口戴白口罩,他们持枪射击,死囚们就像靶牌一样倒下。我们对尸体上冒出的鲜血熟视无睹。我们已经上完了一堂课,枪声和鲜血告诉我们,人生是有游戏规则的。 接下来的时光是最快活的,我们在兴奋的人群散去之后,便捡了小石头敲击橄榄树,树上绿色的橄榄纷纷落下,夕阳西下,我们满载而归。我们嘴巴里含着苦涩的橄榄,死亡已经远离我们而去。 多年之后,我到闽北一个城市采访一宗抢劫银行案件,适值案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案犯系武警退役,人缘极好,他在被押赴刑场的途中,尚满脸笑容,频频与旧友相识致意。但是到了刑场,法医上来检验他的心脏的时候,他居然屁滚尿流了。我看到他的裤裆全都湿了。看来,日子好过了,生命与死亡之间的距离也拉开了。 这样的枪决,不看也罢。 11/30/07 秦无衣
所有跟帖:
• 吓我一跳。小时候从来不敢看。 -by心言- ♂ (14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3:41:23
• 触目惊心的相片!那女犯才多大?。。。 -江上一郎-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3:50:51
• 会不会是学姐陈丹蕾? 因为很爱丈夫所以一枪崩了他.然后去吃Buffet. -歉-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8:35:25
• 死刑应该废止! -linbiao571-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3:54:50
• 林副主席讲得有点道理。但还是不能废除死刑。我正写一个 -牛奶瓶- ♂ (64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4:13:41
• 等待ing! -linbiao571-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4:14:59
• 不应该。那国愿意养,可以都领走 -丑女郎-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4:50:31
• 那国愿意养,可以都领走-您真善心无量啊,她们会感谢您的! -丑女的天空-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23:38:49
• 大侠真是见过世面啊! -贾平凸-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3:55:45
• 照片不会是真的吧? -linbiao571-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4:06:37
• 亲眼见过法-论-功学员以真人模拟演出. 这个不好说 -linbiao571-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4:18:31
• 可能是男孩子吧,小时候都喜欢去看枪毙犯人。上海是在江湾 -牛奶瓶- ♂ (324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4:09:25
• 好文笔! -onMove- ♀ (75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4:09:35
• 冷静严峻。文中的'我'对人性有深刻的自省, -无言!- ♂ (204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4:38:35
• 触目惊心!那个女孩会是什么罪?要枪毙? -挥一挥手-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4:47:18
• 枪 决-一个恐怖,冷酷,毫无人性的世界!不看也罢 -丑女的天空-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4:59:18
• 倒是没看过这些,但也不遗憾。:))) -金笔-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5:21:01
• 回复:枪 决 -草芥人命,天理不容! -丑女的天空-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5:27:20
• ding -两只黄鹂-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5:43:16
• 死刑要保留,枪决太残忍。似乎 80 年代初都还有学习班。 -乱弹- ♂ (513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5:53:19
• 要保留,绞刑也不好,冤死的到处有, 悲叹... -歉-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8:41:51
• 谢各位都来看枪毙。 -秦无衣-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6:15:27
• 死刑还是应该保留。少了死刑的威慑,有的人就更无法无天了 -Bater- ♂ (172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6:28:42
• 上次看到一折报道,说一帮人冲进一个澡塘打劫 -Bater- ♂ (138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6:36:42
• "对恶魔的仁慈就是对人的残忍!"-----是这么回事. -歉-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8:53:53
• 没办法,老是跟贴。八哥见谅:) -有言- ♂ (6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9:12:24
• 死刑应该保留,但需要非常审慎。枪决的现场,不是 -夏雨不愁- ♀ (74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7:56:19
• "数以千计的人静穆地站着", 默然无言:::::: -有言-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7:56:31
• 你到底说还是不说呀? 急!!! -林-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19:27:21
• 在八哥后面:):):) -有言- ♂ (0 bytes) () 11/30/2007 postreply 20:50:55
• 坚决反对死刑! -dongfangshaoer- ♀ (0 bytes) () 12/01/2007 postreply 11:08:22
• 回复:坚决反对死刑!-坚决反对死刑 -丑女的天空- ♀ (0 bytes) () 12/01/2007 postreply 19:55:05
• 这篇真棒 -红豆豆- ♀ (76 bytes) () 12/01/2007 postreply 22:26:11
• 的确如此:) -无言!- ♂ (0 bytes) () 12/02/2007 postreply 09:55:15
• 强烈建议,删除这个照片 -狮王传说- ♂ (92 bytes) () 12/02/2007 postreply 12:32:05
• 痛 痛 痛 -lubbock- ♂ (5016 bytes) () 12/07/2007 postreply 12: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