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无名即将隆重推介的三只酒缸,具有一个喝酒的共性:你随意,我干了。
一、舅舅
我所熟识的酒缸里头,年纪最长的,是大侠的舅舅。
许多人很能喝但是不沉醉于喝;又有许多人沉醉于喝但很不能喝。舅舅不仅能喝,还对酒有着如同对恋人一样难舍的情怀。
其实早就听说过此人,不过离开北京之前,没机会结识而已。直到后来毕业去了深圳,才经常得以领教这位酒缸舅舅惊人的储酒量。
他家住香港,在大陆有不少生意,经常周末跑过来应酬。最初赴他喝酒的饭局,总有一众大老板在场。觥筹交错之间,有多少银子的事情在暗中往来都说不定。
这可不比学校后门小酒馆里的宿醉。虽说在那里,我们没少干过醉生梦死的事情,但当年再怎么喝得昏天黑地,也都是年轻人的血性,属于喝吐了血,还挖肠子掏心讲交情的纯真少年。到了生意场的酒桌上,才看到战事的风云变幻――眼见一群道貌岸然的商界大佬,挖空心思地想要借着几瓶酒,把那一纸合同搞定,在意气风发的我们看来,简直就是令人发指的罪行。
唯有舅舅,遇到什么对手都镇定自若,一概以诚相待,不论谈生意还是喝酒,均不干令人不耻的下三滥勾当。那是校门以外另一番喝酒的风采,举手投足都透着旁人少有的诚信,无人能敌。
看着舅舅谈笑风生地喝下去一桌人的酒,除了仰慕没有其它。在场的我们,虽说在学校里头也没少荒唐,可在长辈面前,还是夹着尾巴,一直喝得相当矜持的。
后来,舅舅生意跑得少了,不过还是常来深圳,并且在我家附近买了个房子,周末举家过来小住,享的是天伦之乐,每次来都叫我们俩过去喝酒。
我认识的酒缸,大多都擅长烹饪。舅舅也不例外。他信不过别人煮的东西,一定要亲自下厨,给喝酒不喝酒的客人准备拿手好菜。以前我真不理解,他为了煲靓一锅汤,可以在锅前守它几个钟头;蒸的鱼每一条葱丝都要曲线完美;炒笋丝用的红椒,从菜市场买来就要求一样齐整新鲜;米饭里面点的每一滴油都一丝不苟。。。
常常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整出一桌子的大餐,鲜艳夺目。他可是不大动筷子,只端着酒杯笑眯眯喝个不停,看着其他人边吃边不住口地夸赞。
现在我慢慢懂了,并且也开始有了这种习惯。
人到了一定的年龄阶段,身边喝酒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少。早先的酒友一个个都老了,喝不动了,或者是喝酒的豪情不再,使得一些喝酒的散兵游勇,每一次端起酒杯,都看到杯中凄凉。明明知道喝死为止的雄心根本回不来了,可喝酒的热闹仍然舍不下。做了饭菜坐了一圈的饭人,自己是倔犟的酒人,在恍惚中回味往日散不尽的酒香。
我曾经说过句笑话,就是,现在这年头,找个一起喝酒的人,比找个一起上床的人要难得多。不知道舅舅私下里有没有跟他的朋友说过类似的话呢。
唉,但凡印象里过去还能喝点儿的,一坐下来,必定已经推三阻四,动不动就够了够了够了,不行不行不行,要开车要开车要开车。搞得我一女人家,像在强暴一帮大老爷们儿似的。这样喝法,有什么劲吧?!
于是,我理解了舅舅的寂寞。
我们出国之后,听说舅舅生意冷清下来,加上股票和赌马亏了大的,无论如何没能雄风再起。
有一年回国,飞到香港,请有深港两地车牌的车子来接,同去接我的还有舅舅。他老了,过去的精神已经找不到。手里握着一卷早上买的报纸,佝偻着后背,跟在司机的身后。那司机是个势利的后生仔,言语之间对舅舅很不恭敬。舅舅还是一路点头应着,同时热心地向我介绍香港的街景,同我印象中的舅舅已是盼若两人。
他仍然有时周末过来,不过是一个人,两个孩子已经长大了。一到埠,就拉我们出去吃饭,不再费时自己煮。饭菜自然不如从前,酒可还是一样。酒桌上的舅舅,昔日的风采一点不漏地全部回来。
这时候,我也已经是在社会上跌爬滚打有年头的人了,不再惧怕舅舅长辈的身份。并且我也悟出了个道理――酒桌上不必分长幼。能饮到一处,就已经非常难得,爱酒的人爱到没那么多讲究,才是应有的境界。
我的酒量,不及舅舅的十分之一,不过我对酒的热爱与他同出一辙,所以在他的酒桌上,总能不畏艰险地挺身而上,同时很为自己能够成为他的酒友而自豪。
他知道我们酒量不行,只跟我们喝干白和啤酒。一般是先要四瓶干白,他负责三瓶,我和大侠负责一瓶。迅速干掉之后,再上啤酒。
他会让小姐给他旁边摆二十瓶,给我和大侠旁边个各摆十瓶,大瓶装金威:“好,喝吧。喝完这批之前不许上厕所。”
我从来没能守住他的规矩,深怕膀胱爆炸淹没了酒馆。但是,喝十大瓶而不走肾,这绝对是我毕生的奋斗目标。
我现在在美国独自喝酒的时候,有时候会想起远方的舅舅。望着天上黯淡的月亮,我想,如果我老了,混得也不太如意,但愿我的身子骨还硬朗,爱酒的心也不减。便能够像舅舅一样,在举杯的时刻,找回自己珍爱的热忱和永久的向往。
酒里藏着我岁月和命运都磨灭不了的芬芳,也愿这芬芳常伴在舅舅酒缸的身旁。
正所谓:醉后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二、山子
给山子打电话,一般都是如此开头:
我问:嘛呢?
他答:饮着呢。
山子是大侠的高中同学,真正的酒风浩荡。他不劝酒,也不用人劝,跟我那叫一个投脾气。我们哥儿俩坐一块儿,各喝各的,杯子空了帮对方满上,偶尔碰一下儿,走一个,没有屁的废话。喝酒可不就是这样么,爱喝不喝,不爱喝我还求你别浪费我的酒呢。
他也不怕醉酒,这是酒缸必备的优秀品德之一。顶多喝高了给大家跳段钢管儿舞说个相声,娱人也自娱,挺好。山子媳妇最知道他喝醉了之后有多难受,所以有时候偷偷给他吞一粒解酒药。他要没在意还好,可要赶上他反应快点儿,就会拼了老命把那药从嗓子眼儿里给抠出来。
他从前住 LA 的时候,我们家没少往他那儿跑。每个来回开十几个钟头的车,就为了跟一个喝酒不腻歪的人坐那儿,喝他两个晚上,顺便跟他多学几个下酒菜的做法。
有段时间,他要减肥,改喝 Scotch 了。可是只要我去,他为了陪我,绝对二话不说,立刻改啤的。等我要走的时候,他从磅称上讪讪地走下来,说:你丫来这两天,我他妈的足足长了七磅半。”
不过他不用担心,我走了,他就不用再喝啤酒,也不用打扫剩的。因为我们俩喝酒,还有个习惯,就是一定会把家里所有能翻出来的酒精都喝光光,才结束战斗。
有一回,都喝光了,包括炒菜用的料酒。我们说不喝了,不然拿火柴一点准着。可是又不想睡,于是出去买烟抽,派他媳妇开车。当时夜已经很深了,多数商店早已关门。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家加油站,买了烟,还顺手买了几张彩票。
做这件事的时候,大侠已经被我们撂倒,正在家里呼呼大睡。顺便提一句,山子形容大侠的酒量是,不喝正好,一瓶就高。所以我们醉酒之后的丑态,他总是错过欣赏,很吃亏。
话说当夜,我们仨拿着彩票,就合计开了:如果我们中了奖,要不要告诉大侠?经过激烈的讨论,我们最后决定还是算他一份。大侠因为睡觉,又错过了欣赏我们的仗义,现在特意写出来,让他感动一下。
现在,山子两公母回国发财去了。我是真想他们啊。山子是我在美国能喝得痛快的唯一一个酒友。他这一走,就一个都没了。
既然提到了山子媳妇,不妨再多写她几笔。山子这只酒缸的一大特色,是有个好媳妇。她自己滴酒不沾,可从来不管老公喝酒。我们喝的时候,她乐呵呵坐旁边陪着;我们喝高了的时候,她跟山子一起表演舞蹈和相声;我们喝吐的时候,她负责收拾残局;我们撒酒疯要出去兜风的时候,她为我们开车。。。
普通酒缸和高品质酒缸的胜负之分 ,往往就取决于媳妇。
正所谓: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三、哥哥
我的表哥之一,暂且叫他阿小哥吧,是个重度中毒的酒鬼。大学时期,为了从父母那里骗俩钱过瘾,经常哭穷,动不动就表演一把“跪禀爷娘”。后来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发家致富,终于可以彻底敞开儿了喝,喝到肝脏出了毛病,痛下决心戒酒。
戒酒期间,他天天盼着“巧遇”其他酒徒,好有个破戒的籍口。如此这般,身边的人都一一被他“巧遇”过了,他只好不远万里地跑到美国,来“巧遇”我。
我是顶支持他开戒的,所以还好他半年在北京,半年在布里斯班,没有多余时间在美国跟我厮混。不然,恐怕活不到今天。
阿小哥比我大很多,安家立业又早,总是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成天价对我指指点点,不屑于跟我平起平坐。可一喝上酒,我们就是好哥儿俩了。
我读大学的时候,他生意已经做到很大,全世界地跑。有一次跑回北京,兴致勃勃打电话给我,说想找我喝酒了,拉我去他住的前门饭店畅饮。我还顺便叫上了同宿舍的女同学们,在他那儿喝酒喝到半夜,又唱又跳又叫又闹。酒店看我们不顺眼,让我们滚蛋。阿小哥一听,二话没说,拔腿跟我们一起滚了蛋。一帮人在外面刷夜,接着玩儿接着闹。
这是我们俩人的妈妈都不知道的历史,一回顾起来,我们就双双捂着嘴巴偷偷乐,跟小时候一块儿把炮仗往行人身上扔一样的愉快。
成年以后,我们的妈妈就不大管理我们了,于是我们更加肆无忌惮。有一年他来美国找我玩儿,我们一起去了圣地亚哥,同行的还有他的老婆儿子,我的爸爸妈妈,以及阿小 J 。我妈,也就是他的二姨,看我们在阳台上抽抽喝喝了一晚上,就跑来劝我们悠着点儿,要为下一代保重身体,云云。我们俩醉眼朦胧地盯着妈妈看了一会儿,说:“您赶快去照顾阿小 J 吧,下一代要紧。”
妈妈转身走开之后,我们倆痛心疾首地忏悔了一番,均认为我们太不是东西了,就他妈的知道吃喝玩乐,不听老人家的劝告,让他们操了大半辈子的心。
“好在,咱们现在都这么优秀,他们终于可以放心了。”我们勾肩搭背、推心置腹地总结说。
也是那天晚上,我们不知怎么的,聊起国内的一些草鸡名人来,说着说着就说到了崔永元。我这才知道,阿小元原来是阿小哥在北广新闻系的同学呀,怪不得他们有时候说话会操同一个调调呢!
说起来,阿小哥在下海之前,在电视界还是颇风光过一阵的。后来生意做得非常成功,也就不再提电视圈的事情。平日聊天,最爱说道他某些得意的项目。我便渐渐忘了,他也曾经是一位优秀的新闻从业人员。那天提到崔,我才又想起来,就问他,后悔不后悔放弃自己的本行,或曰事业。“要不然,你没准儿现在也红遍祖国大江南北了呢。”
阿小哥把烟屁掐灭了,闷了一大口酒,才说:“妹妹,哥哥跟你说,出名真不见得是好事,性情都跟着变了。这不老同学聚会,他把新出的书送给我,竟然还劲儿劲儿地在扉页上题字,不过是赠某某先生惠存之类的说辞,就跟谁不知道谁几斤几两,没一个饭盆里吃过饭似的。”
就着他的话,我也想起我自己一些名利双收的老朋友,红道黑道的都有,大多也已经是活在两个世界的人,面会再见,思想和情感恐怕再难交叉。
一时间,酒让我们两人都生出了读书时候的情绪,想到各自当年一起拼酒的诸多老友,到如今各奔东西,留下一片陌生的熟悉。
那天夜里,在酒店高高的露台上,我们一边观看圣地亚哥的夜色,一边推杯换盏地谈着话,仿佛要说尽我们过去几十年的喜喜悲悲。
阳台里头,一个房间睡着爸爸妈妈,一个房间睡着嫂子。他们恐怕永远不能了解,我跟阿小哥秘密分享的这个世界,是多么的有趣。
正所谓:欲饮酒时须饮酒,得高歌处且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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