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外交 為何錢交扁嫂

拚外交 為何錢交扁嫂
【本報系記者蕭白雪特稿】陳水扁總統一再強調國務機要費未落入私人口袋,但吳淑珍用買個人尺寸精品的發票申報國務機要費,總統府又把領出的現金交給她,這不是落入私人口袋是什麼?

根據檢方調查,吳淑珍自2002年7月起開始蒐集發票以申領國務機要費,蒐集到一定數額,用小信封裝妥發票後,由玉山官邸總務林哲民轉交給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陳鎮慧則依發票金額,領出國務機要費現金裝入信封袋,由林哲民帶回交給吳淑珍。

陳水扁說,吳淑珍領回的現金,都全數交給他;問題是,如果陳水扁真要用來支付機密外交,機要人員何不把現金直接交給陳水扁或馬永成,不是更方便?

以檢方認定成立的支付國外公關公司及支付海外民運人士兩件機密外交案,都是由馬永成負責經手金錢。不管是交由總統府秘書郭臨伍轉交給誠泰文教基金會,或是由馬永成親自交給民間人士轉交給海外民運人士,就算是後來被檢方戳破的謊言———曾天賜等人編造的甲君情報員劇本,也是由曾天賜到北一女門口交付現金甲君。

既然機密外交工作不可能由陳水扁親自付錢,如果吳淑珍收集發票換領的現金,真是為了拚外交,只要交出發票就夠,為何還要經手現金?

第一家庭購買的鑽戒、精品,陳水扁一家人辯稱是要贈送外賓的,總統府難道沒有負責這方面採購的人員?非得麻煩出門購物不方便的第一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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