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女朋友合同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租借单位或个人 (简称甲方)
借出单位或个人 (简称乙方)
一、甲方根据实时需要,租用乙方人员(含本人〕,租用任务:主要承担伪装甲方女朋友的角色,并能哄甲方父母开心。
二、租用女朋友共 1 个,需提供来回飞机票,乙方的交接地点为樟宜国际机场。
三、租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天租费S$100(不包括来回机票,每日津贴)租费任务结束时结算。均由甲方签字认可收据,统一结算付费。
四、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到期,有继续需要,应按期续合同,否则合同另行讨论。
五、乙方在租用期作的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配齐自己需要的生活物品及设备,设备的使用保管由乙方负责。任务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设备的不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调动,如因乙方责任或不服从正常调动而耽误任务达成,按日扣罚租费S$100元。
3.乙方在租期内,因情绪影响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潜水作业,应照收租费。
4.乙方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擅离者,应追究责任,并按期扣出每日租费S$100元;乙方需支付每日S$500的合同缺失费。
六、乙方人员的普通消费用品及生活安排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的生活,化妆,防护等用品等按照乙方的现实标准统一发放,乙方的宿住地,生活费用及粮食供应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的住宿条件应不低于:自盖小楼, 空调,抽水马桶,网网络使用。.
七、乙方的医疗费,旅游及人生保险费均由甲方负责。在甲方租用期间,乙方人员的伤亡,伤害等医疗费应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九、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根据“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协商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十份,正本三份,副本七份,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一份,副本报银行、DBS、OCBC登记备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中介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