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从美国大使馆的官方网站COPY来的信息:

来源: 知名度比较高 2006-07-23 18:02:0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0 次 (1029 bytes)
1.我所在的公司和我的美国朋友都写信保证我会返回中国,可我仍被认为归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签证官会将保证信连同其它类别的书面文件一起纳入考虑的范围。但仅凭保证信不能证明申请人在美国之外有牢固的约束力和永久居所。与此类似,让地位高的人写信担保申请人会回国并不能自动证明申请人无移民倾向。美国法律不允许其他人代替签证官行使衡量申请人整体情况的权力。

2.我的父母都在中国,所以我肯定会返回中国。而且我是家中的独子,需要回国照顾双亲。为什么签证官仍认为我的归国理由不充分?

经验表明,独生子也会在美国无限期滞留。独生子只是个人条件之一,单凭这条拿签证是不够的。

3.拒签后,如果我让一位高级官员或美国朋友与签证官联系,对我会有帮助吗?

没有帮助。签发和拒发签证的权力是由美国法律授予驻海外签证官的。对签证案的最后决定权掌握在签证官手里。而且,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的权力受外界影响。申请人应通过新的材料来证明自己与中国的联系,改变签证官的决定。


我个人认为,您的工作重点是:应该让父母重新准备资料,以证明"在国内有牢固的约束力","没有移民倾向".而不是"为什么必须赴美"(比如您想证明婚礼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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