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十五年前,我在一个艺术学院上学的时候,亲眼见到一次所谓的“潜规则”。我告诉你,潜规则无处不在,有男人有女人的地方就有这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只是娱乐圈这个大染缸发生的可能性更多一些罢了。所以我及早抽身这个是非之地,也属无奈之举。在别的行业和其他地方,当一个女孩子遭遇潜规则的时候,你完全可以义正言辞地呵斥和拒绝。但在娱乐圈,女孩子很难把握自己,因为那是一个虚荣之上的名利场,借用“追月逐日”兄的一句话“女演员身处无数欲望的中心,注定要荒唐的度过。是最容易迷失和变态的人种。”这句话非常精辟。
临近毕业,我只有两篇小文章发表在省级发行量不大的刊物上,觉得分量不够,能够分配到想去的单位的可能性不大,我有些着急。忘了说,那时我是一个所谓的“戏剧编剧班”的小学生,喜爱写小说,读书是我的人生快乐之大事,所有的书无一例外都是文学作品。我是一个从小县城出来的女孩,在这个大城市举目无亲。我长得还行,个头
我写了一个电视短片,我很冒昧地寄给了当时在我们省很有名气的一个中年导演,他曾经给我们大班上过课,也算有一面之交。我也没抱希望他能给我推荐到哪个刊物,却没想到他马上给我回了信,他说我写得很好,他要把我的剧本拍出来。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其他同学很羡慕我,我看到我那个“死敌”气的脸都绿了。导演让我到他现在正在拍摄电视剧的城市去找他商讨具体事宜,车票都寄来了。我自然不敢怠慢,匆匆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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