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版权的进一步申明

来源: 悟空孙 2006-11-08 15:01:3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156 bytes)

悟空一不小心,闯了大祸,这文学城的天宫险些被俺大闹了一番。罪过!

谢谢HCQX的说明和沈漓先生的经验分享。悟空有豁然开朗之感但同时也有几点需要解释一下。首先,悟空从未用过“剽窃”这样的字眼,相信城中亦无这样下三赖的人士。只是征文者一开始没有把来龙去脉说清楚,让人觉得只是某个作家协会出的纪念册。后来又说要出版,却不提正式的书面协议与合同。以至在悟空询问书面合同的时候都未得到正面的回应。所以征文者未能给人一种坦诚的感觉,此乃所谓“猫腻”也!但愿是个误会!

沈漓先生提到在海外出书没有稿费,完全能够理解。其实包括悟空在内的非段位写手并不在意阿睹。问题是,您既然不会自费出书,对方又没说明还要签书面合同,您答应了意味着什么呢?您知不知道这是由北京的一家出版社出版呢?国内出版发行,一定有利可图,这“利”到哪儿去了呢?既然有利,做为作者,应该不只是就用两本免费书被出版社打发了吧?

HCQX, 既然您自己挑明了身份,悟空就直呼尊名了。悟空没有半点声讨您个人的意思,正像沈先生说的,如果当初您能把事情说个明白,或事情发生后及时加以说明,也不至于弄到今天这个地步,如对您个人产生不便,悟空赔礼了!或许,目前国内人人忙着挣钱,书也无人读了,所以即使大出版社出书,也挣不了几个钱。但是版税是建立在盈利基础上的,如果有盈利,何不与作者分享?岂能让出版社独吞?如果无利可图,也不会有人不远万里上门讨债不是?难怪国内有钱人那么多,可苦煞了俺们国外混饭的穷书生!书面合同一定是要的,版税条款也是少不了的。至于免费书就免了吧?悟空省下一杯星巴克,还是买得起的呦!

请阅读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  就版权事件给《文学城》网友提个醒
•  也言《夜宴》
•  老婆的屁股——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  成才论(一·什么是才)
•  二十年变迁话出国

所有跟帖: 

早知道你常常到这里来串门,就不帮你转帖子了。以后你自己转吧 -无中生有- 给 无中生有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08/2006 postreply 15:08:51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