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呼“自由的威胁”、拒绝“权力的威胁”

来源: Viewer 2005-12-27 03:06:4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477 bytes)
作者:陈西
--------------------------------------------------------------------------------


人是要做自主独立的人,还是要做被捆绑宰割的奴隶?人是承受“自由的威胁”,还是接受“权力的威胁”?二者必居其一。

稍有理性的人会这样回答:“我愿自由而有危险,但不愿安稳而受奴役”。接受自由的威胁我们被表征为是自由人,接受权力的威胁我们便被降为奴才。做自由人意味着有选择,有选择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承担随之而来的危险。奴隶没有选择,也不必承担责任,似乎它得到了安稳。但是,人不面对“自由的危险”就要接受“权力的威胁”。

人总是在两难选择之中的,要逃避选择并非明智之举,人就应该勇敢地迎接自由的危险,拒绝权力的胁迫。尽管铁笼子里的生活安稳,人却不能够用自由为代价去换取铁笼子里动物般饱食的生活。

欢呼“自由”。自由的威胁不仅铸造了独立自主、有远见卓识、有创造性的人,而且建构了一个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拒绝“权力”。权力的威胁栽培了奴才,禁锢了人类社会的活力和创造性精神,僵化了一个奴性与官僚共存的社会。

在自由与权力之间,不存在平等互补的关系,也不存在对称结构的关系,更不适用辩证法的解释。自由与权力之间,是一个主次从属的关系。如果要构建民主法治的社会,唯有自由的威胁才能胜任,而要建立一个权威主义的奴役社会,则依靠权力的重锤。

民主制度是冲突引发的偶然结果的制度。而制造冲突、承认冲突,包括接受自由的危险正是自由的品质。自由天然的丽质就是多样性、多元性、异质性。既然是多样、多元、异质的就意味着冲突和对抗的合理性。有冲突就意示着有危机,有对抗就意味着有疑难。解决了危机、疑难则是人类社会的活力之所在。权力则不是这样,权力要消灭冲突,压制冲突,否定冲突的合理性。当然在权力之下也就没有多样性、多元性、异质性。权力不承认对抗的合理性,当然也就要想方设法地镇压对抗的一方。

因此,我们质疑在中共一党专政下建立的民主法治有几许可能性。

首先,我们世人应当明白,民主政体是自由开拓出来的果实,绝不是由权力销售的产品。民主法治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是针对权力的扩张,限制权力,保障自由的手段。民主法治是一种游戏规则,其作用就是驱逐权力的专横独断。如果要依靠权力推广民主法治,其结果不但使民主法治的功能丧失,权力反而借民主法治的虚名继续扩大权力,侵犯权利。

其次,自由的建构理路是从下到上的,权力的思路则是从上而下。一个大厦要建在牢固的基石上,依自然规律而行,尊重自然法则。国家、社会、个人。个人是最基础的。依靠每一个个体的力量,充分发挥每一个个体的能动性建构的社会秩序才是最稳定的。而中共靠国家权力至上而下建设大厦,不打牢地桩,不浇灌地基,拒绝社会各成员参与,不考虑一个公民社会的长存才是最值得努力的,仅考虑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天下”,这不啻于在沙滩上建大厦式的建“豆腐渣工程”,尽管如“阿房宫”一样宏伟壮观,仍易于毁于一旦。稳定的社会,依赖于公民自组织的能力形成经纬交织的结构状才具有抗震的功能。靠权力、“红头文件”来布置的社会则只有垂直的经线,当然是经不住风吹浪打的震动。

其三,权力是以武力征服,以强力服人,推行的是丛林中禽兽的行为准则。在强力之下,仅有恐惧、惊慌失措、胆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和麻木被动的肉体的存在。依靠一堆堆无灵魂、无独立主见的肉体能建构出高度文明的民主法治社会吗?所以,应当驱逐权力,激发起人们的自由精神。自由是以理性来折服人的。自由促发冲突、尊重冲突,以平等对待冲突的“和平、非暴力、合理、合法”的原则来化解冲突。在自由之下,自由的人“不得不”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负责任的精神,坚定的立场,积极主动的投身热忱和冷静的聪明才智来对付面临的冲突。“不得不”,完全是一种偶然的,“自生自发”的禀性。民主制度的建构就需要这种禀性。否则,“人民代表”就必然会成为“橡皮图章”、“举手表决的机械手”、“跟屁虫”,各民主党派只是“应声虫”。

其四,中国传统文化是强调把“秩序”、“稳定”放在首位的权威主义文化,所谓“君君臣臣”、“修、齐、治、平”、“天降大任”,其核心思想就在于建立“稳定的秩序”。“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充满了血腥味和野蛮行事的意思。这里面根本没有尊重人,保障个人自由权利的思考。对“秩序”、“稳定”的过多关心,多来自于守旧的既得利益者的思虑。因此,追求秩序与稳定为目标的政体,必定是奴役的政体。民主法治则与传统文化不同,它必须反对权威主义文化,提倡个人主义文化。“将军成名,白骨堆”;同样,制造一个权威,制造一个毛泽东式的“神”,千百亿的人则要以愚昧、被奴化为代价。民主法治的目标不是为了稳定的秩序,而是为了捍卫自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不把维护个人自由权的问题放在首位,以中国传统文化来建构高度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显然不可能。中共要从传统文化的“废都”中打凿“秩序”、“稳定”、“和谐”的干井,而拒绝打“自由”、“民主”、“人权”的水井,显然是煞费苦心。

和谐首先是承认“不同”、对立面、异质事实存在的合理性。权力的属性则是要消灭异己。个人自由的人权观与传统的“家文化”无干。“秩序”、“稳定”则与“家文化”有缘。我们不相信仅凭权力一维的功能能够建立起正当的、合法的秩序。我们绝拒由权力来保持,即实施“国家恐怖主义”来建立的“高度稳定”的军警国家。在一个警匪行为猖獗的国家,决不会有民主、法治、和谐的社会出现,只会有暴政、胁迫、剥夺、冤假错案和政治迫害。唯有在自由的阳光下,正义、公平、民主、法治、和谐的盛景才能出现。

权力是个恶,这是自由之人必须面对的一种悖论存在方式。就如同人存在于“原罪”当中,并不因“原罪”而遭到抛弃一样。自由因权力的存在而显得可贵,人因“原罪”的认识而积极向上。对于人来说,重要的问题是在于人能够认识到自由与权力抗争的窘境产生的价值。权力存在的价值在于:一方面权力在警示世人,你不争取自由,你就要受奴役;那里自由精神薄弱,那里的奴性就强。自由与权力始终在对抗。另一方面,如果权力消失了,权力丧失了对过分自由的干预,自由也会死亡于“无政府”状态中。

针对权力的警示,自由也当做出两方面的回应:一方面,为了避免权力的威胁,一切热爱自由的人们当团结起来拒绝权力的威胁,反对中央集权,反对“党天下”和以一维统治社稷的格局,对绝对的权力进行横向纵向的分割制衡。建立经纬纵横的社会结构。另一方面,权力的存在当以保护公民的自由为必要。鉴于权力本质恶的危险,必须根除“官本位”权威主义的渊薮,确立以保障公民自由权的权力功能观。如果对自由无益,权力不当增加。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