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改变的是感情,无奈的是人,而横在中间的,是已成的道德观念.到底是突破还不是不突破?
还是同样的比喻,数学中有公理,公理是什么?公理就是不需要去证明的,全世界人都认可的东西。我觉得这种不可以说是爱情.爱情的公理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男一女,必须条件是两人有感情发生。如果非要去求公理的由来,面对的挑战不光是理由的不足,更来自于自己对这种做法的不屑---这样做是不是很愚蠢.
或许这种感情说朋友更贴切些."朋"有两个月字组成,也许古代说朋友,更指的是可以歃血为盟,以命运相许的人们.
不能不说这是一个被扭曲的社会,男女之间的感情早已被金钱和利欲糟蹋的体无完肤,排除变态的可能,也许这是同性相恋存在的唯一的理由---双方不会过多的要求肉体的满足,生活上也不必过多的依靠对方,仅仅要的是精神上的满足.
精神至上论,可以激励人,也可以麻痹人。如果真正坚持了一生,那我说他们是成功的,他们击败了人来自于动物,并继承了动物某些天性的说法,
期待着对于爱情公理的挑战和证明.不过我想结果是现而易见的---公理不会被推翻,证明的过程才最精彩。
既然爱了,就去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