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女童的人已经找到,在广州工作(转载)
住在广州,在奥特莱斯上班,并非警方,所以没有执法权。此人在本事件中涉嫌抢劫他人财物(婴儿车)、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许大陆夫妻离开事发地)还有性侵犯幼女(强行拍摄女童私处)。大陆夫妇应对其提起诉讼,最后一项估计可判3年有期
两次签到,一次在广州海逸花园,应该是住在这里,一次是在广州万国奥特莱斯(原万国广场)有可能在这里上班,这个万国广场是香港万越集团做代理。。。 广州同胞看你们的了!
以上消息来自释不归微博个人认证 :“这就是那只拍照还拉住童车不放的港怂!帮你出名不用谢,我叫红领巾!” --- 释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