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有房客怎么办?在加州,提前60天通知房客应该够了吧?
为什么不等到租约结束再卖?
2. 空房是不是好卖些?毕竟房客在里面没法修整和布置。
见上
3. 当初PM的先生帮买的房,如果现在我找别的agent卖,pm会不会不给力,办事拖拉?
为什么不找现任PM卖?
4. 现在把房租提到高点让房客选择自己走,可行吗?
见一
5. 卖时计划1031,如果没搞成,除了收益上税,还有其它什么后果吗?
白花了雇佣1031 escrow agent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