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想的平等关系中,人就通过互相的尊重来维持和平协调的关系。不让他人越界(自尊),也不越他人的界(尊重他人)。 但是真实的人的社会逃脱不了等级制,等级高的就自然会比等级低的多些权势。(父母权是其中一种)。所以尊重很难表现为平等的双向关系,只能表现为向上的单向关系。等级高的似乎是有权越界的。(地位,名望,金钱等等,都可以造就等级权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