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一而再,再而三的就俺评论明确一下: 1. 俺对尘凡无忧女士把吸毒女刻画成弱势受害人,不同意。您同意是吗? 2. 俺对尘凡无忧女士罔顾事实,丑话两位执行正当警务的警察,有非议。事实是,他俩已然通知管区,就算追究责任,管区警察有很大责任。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应该看到这种被舆论左右判刑的弊端,而不是为煽情而加害两位警察。 您能说说,这样草率判两位执行警务的警察,为了平息民怨让他们背起所有责任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