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点严肃的话了。
舞女引用的情节:
“我印象最深的是女为什么要杀男。和男也同意女杀他。的原因。起因就是男对女说,没有钱了。我需要回去拿一些钱出来。女不想他回去不想把他送还他妻子。怎么办。俩人一愁莫展。于是喝酒做爱睡觉醒了再接着喝酒做爱。一边做爱一边用布带勒他脖子。最后3天他的脸都被她勒肿了。但是他在镜子里面看到。完全没有责备她的意思。只是轻松地全盘接受。”
如果,她引用正确。那么:
1.女要杀男。和男也同意女杀他。
2.一边做爱一边用布带勒他脖子。最后3天他的脸都被她勒肿了。
你不觉得这已经是病理状态了吗?这还不变态吗?在因为婚外恋而自杀的人中有多少比例是“女要杀男。和男也同意女杀他。”,而在“女要杀男。和男也同意女杀他。”中又有多少比例是“一边做爱一边用布带勒他脖子。最后3天他的脸都被她勒肿了。”?
我认为合理的推理是:相当变态。
给我的感受是好奇,因为我是学医的。但我不觉得感到或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