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在家坛也是这样说。

来源: 2013-06-13 13:00:1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真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遗产/资产安排。
来源: 舞女 于 2013-06-13 11:02:10 [档案] [博客] [旧帖


默的成年儿女们需要接班。而邓需要自己的事业。

在默的生前安排离婚,从法律上分割开年轻后妻和成年子女们的利益冲突,这是非常理智的。

至于被人笑话什么的。根本不在人家的考虑之内。


如果按照遗嘱将会得到很大的挑战和执行的困难。

不如离婚这个法律走的会得到实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