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得理那些迷失的不知道自己是250的滥公子,整个儿就是一个顶着一身自认为漂亮的羽毛傻公鸡,还真把红酒当主食,塑体作事业,羽毛换心肝儿,自己做梦成为主流社会了。
喜欢猫猫,就是喜欢她生活在法兰西喝红酒啃鸡骨头跟老鼎读14行诗上网打酱油断肠断背的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派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