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请辩方律师注意。
婚外情是人之常情,就像友情一样,男人之间的兄弟之情不也常常被当作婚姻的第三者嘛,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
婚姻始终是一纸合同,而爱情从来不属于可商议条款,所以不要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那是没法谈的。爱情可以和婚姻无关,婚姻当然也可以和爱情无关。只是有饥饿感的时候什么东西都容易觉得好吃,没有饥饿感的时候才可客观的品尝和谈论美食。爱情永远是美食,饥饿的时候扑上去很过瘾也很浪费。
婚外情被谴责的不是情,情是抽象的个体的感觉,不可能成为被谴责的主体,婚外情被谴责的是婚外性行为以及为表达婚外情而所做的所有偷鸡摸狗的行为,比如撒谎,掩盖,隐瞒等等。
单方面毁约是要付出代价的,这肯定是签定婚姻合同时就达成过共识,当然双方也可以签订开放式合同,合同也可以双方协商随时修改,但这只是本着互敬互爱的前提下,互敬互爱不等同于爱情这也需要双方有共识。以合同为依据强行占有对方是不具有可操作性的,也是不人性不人道的,因为任何合同从签订到执行都应该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有一方有解约的意图那双方都应该拿出诚意谈清楚解约的条件,婚姻这事儿就算了了。接下来化任何爱情热情奸情为行动也没人有权利打搅你,再炙热的情你也是一把火把自己烧了,不要伤及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