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自扫门前雪,再也不问瓦上霜
野狼自闯网络江湖以来,以真情为盾,以正义为矛,遇不平之事,见违道之理,常两肋插刀出面打抱不平。所以,虽身形微猥,也能脚踏浅草,臂攀纤枝,临水靠山而居之。
现70坛有人欺负老板娘和三十,干涉其合法合理的悄悄话交流。言论自由本是人的基本需要,被剥夺者犹如套颈之羊,戴枷之鹰。野狼看不过,说了几句公道话。不仅没得到应有重视,还让这件事中欺负人的,被人欺负的,以及周围冷眼旁观的人一起戏弄,真是心灰意冷。
好,既然大家喜欢这种黑社会笼罩着的环境,野狼也只好入坛随俗了。今后,不管是谁,也不管遇到什么事。是发悄悄话被人逮了,还是出帖子被人批了,俺就当没看见一样。俺就看成是在国内马路上遇到倒地的老太太,权当是假摔。
还有,俺也学横的,将俺喜欢的网友标上“这是野狼的”标志,然后不许别人跟她发悄悄话。
当然,操作之前,先需要就几个问题问问大家:
1. 有没有人数限制,比如我想标N个人,可以不可以。如果可以,多少是个限度;
2. 有没有什么档案可以查查,谁已经被标识过了。不想因可能的撞车影响同广大网友们的友谊;
3. 万一遇到撞车,比如俺和某网友同时(当然概率比较小)要标识某人,先来后到的缺省原则不能用时,有没有别的什么原则可寻解决之路。
4. 标识有没有时效性。如果是终身的,万一那天需要改变主意,怎么办?
5. 标识是单向的还是双向的。也就是说,我说A是我的,是不是一定要A说我是她的? 如果不是,遇到我标识了A,而A选了B, 然后B选了c,最后 c又选了野狼,这种复杂多边关系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