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兄说的是:“基本”符合格律,这是有道理的。
关于首句孤平,指的是“为相自当百虑周”的“当”字,当字的前后都是仄音,这也算孤平的一种。
当然,所谓孤平,是后人的一种观点,并不能当作绝对的规矩。
所以,王某认同井底兄的评论。
而您老人家,还得多学学马克思理论,把辩证法搞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