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今天说的那几条都是书面用语中常见的错误,除了最后那条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语。 我承认最后那条连老外都经常出错(口语时),的确无伤大雅,本来不想写的,后来想逗逗那楼下的,没成想,真把她给逗上楼了。其他五条的确属中国人专利,从来没看到老外犯同样的错。 其实楼下的情人节的文章有点功力,再加上点脾气和个性,幽默感也不差,多写几篇,是可以跟“喜欢就捧捧场”比划几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