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不如怀念 (前言)
说在前面的话:(基本都是废话)
前几天,国内的一个好朋友给我发了首陈楚生的《青春》。虽然当年快男PK的时候,我是张杰的FAN,但这并不妨碍我依然喜欢陈楚生的歌。还有人没听过《有没有人告诉你》么??
这首青春我却真是没有印象。我听了几遍,忽然想起这个朋友以前给我讲过的一个她的朋友的故事,心里立刻飞沙走石。我猜想她肯定也是因为想到了那个故事才没头没脑的给我发了这首歌儿吧?
我这个朋友个性超强。人世间无数俊男偶像她一个都不喜欢,她只喜欢漫画中的流川枫。于是她在给我讲人间故事的时候,风格特别的迂回另类颠三倒四。由于我几次打断她提个问什么的,弄的她特别的生气,遇到弄不清的就不求甚解经常胡乱给我解释。我偷偷感叹,真不是所有人都具有我那种刨根问底认真敬业的八卦精神啊!
可我也没敢使劲问,因为到后来她已经讲的口吐白沫非常混乱了。我仿佛看到无数的火苗好像圣斗士星矢的小宇宙一样在她身后熊熊燃烧起来。那气势,如果我继续纠缠不清,不用到决斗,我的血就会先被她放半个格!
当时我看着她张狂的样子心里开始反复纠结:象我们两个如此招雷的人应该离得远一点,要不然很容易说不清~
青春仓促,可总有挺麻烦的故事,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讲好这个故事。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跟我的朋友说,我要写出这个故事却没有信心写好,我的朋友鼓励我,没问题的,只要你拿出“叫花子抢馒头的劲儿”就成了!---- 我琢磨了好半天,她 这说的是人话么??
我絮絮叨叨的总结:陪伴我们一生的那个人,其实是不需要花那么大力气去爱的。为什么?因为恋爱可以很短暂,婚姻却会很漫长。你当然可以上山下海可了劲儿地去折腾一场恋爱,但你不可能一直使着这么大劲儿去维持一场婚姻吧?那不累死也得落个半残!
正所谓相见不如怀念。可这感觉,又有几人能懂?
好了,我现在开始写,以我自己比较方便的第一人称写,以我的罗嗦程度,看看10集内能不能把故事写完。鉴于我朋友混乱的讲述和我瞎编乱造的本性,故事基本会差出十几条街。也好,至少不会雷同,被朋友追着打,我也可以死不认帐。
PS:我跟我朋友说,要不我这周五先贴个前言,故事下周再慢慢贴。反正70的人都知道我周末不上网,随他们骂去吧。我朋友大喝一声:知道我是急性子,你这不是成心逼我捶墙吗?!我在键盘前翘着二郎腿,一副欠抽的样子:我就是成心,反正你在国内,你能怎么招啊,怎么招??哇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