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四再说两句
后面的故事和画面我在出国之后在网上看到了很多。我一直都在想,国门已经洞开,人员流动如此频繁,那道网上的新长城还有必要吗?直到有一天,我回到国内工作。原本习惯了搜索用Google,结果在国内用起来巨慢无比,时断时续。坚持了几个回合之后,我终于放弃了,转投百度。“互联网思维”真的是不可抗拒的:你的服务用户体验烂,用户就会离你而去。我们的新长城,就是这样在互联网时代,为中国人民保留了一方净土,眼不见为净。
那么究竟事实是怎样的呢?说真的,很多当晚在现场的人,例如上面提到的柴姐姐,说了很多,可是在他们嘴里言之凿凿的话就可信吗?只要谈论者还有切身利益在兹,他们的舌头就一定有倾向性。所以我不想去纠结“事实”,而是面向自己的内心深处去思辨事情发展的脉络。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但到底什么是“共和国”、什么是“公民”呢?“共和”的核心是权力分享,去除了君主专制。而一旦分权,各方就必须通过某种机制来达成妥协,没有妥协机制的国家很难摆脱分裂或者内战的命运。而“公民”则是参与共和国权力分享的合格自然人。无论事实怎样,至少理论上如此。
基于上面这两个定义,让我们来重新看一看25年前的事件:“共和国”的经济刚要从“满目疮痍”中起飞就遭遇了一些困难,“公民们”活的不太爽,更重要的是“公民们”觉得是权力的分配有问题才导致了腐(fu)败(bai)和不爽,所以以学生为代表的公民们起来争取民(quan)主(li),本质是要权力重新分配。而当时在学生和后来的“百万市民”当中,真正有明确的、关于权力应该怎样重新分配思想的人大概不会超过0.1%。最近在看《费城奇迹》,讲的是美国在获得独立之后,十三个各自拥有武装的州从松散的邦联向具有(中央)联邦政府转型的费城制宪会议。可以从中看到,各州的代表先制定规则,再来来回回地讲条件讲价钱,最后通过无数轮的表决、修改才形成了最终的《美国宪法》。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当年在如此悬殊的力量对比面前,是什么让我们可以面对强力置若罔闻,毫不妥协?我只能说,它是我们血液里面的东西。再追问一步,如果当时对面的强力真的土崩瓦解,我们这群血液里没有妥协基因的人又会如何处置到手的权利呢?
想到这里,我就后背发凉。如果当时“民主”了,真有可能演化出比当年的悲剧更悲惨的后果。话说得狠一点,不懂得妥协的人,根本就不配称为“公民”,根本就不配享有民主权利。我知道一旦抛出“未准备好论”,必定会招致无数的批判:“难道印度、菲律宾、埃及、伊拉克人都比我们更有准备、更有资格?”我并不太关心他们的民主运作得好坏,鞋子的大小只有脚才知道。但是我们应该关心参与权利分配的人的基本素质,共和国建立的头三十年里,最大的悲哀是丧失了培养一代“公民”的机会,而把我们血液里那种依附权力,互相倾轧的基因给放大了!如果25年前把一人一票的“民主”嫁接到我们这个社会里去,多数暴政几乎是必然的后果;或者就等着把中国大卸八块吧。
今天,我党采取了当年普鲁士首相俾斯麦的政策:经济自由(市场经济)可以,社会阶层流动OK,但政治自由免谈。它的好处是,把大家的心思和智慧集中到改善生活上来。这一招历史上屡试不爽,远的普鲁士、近的日本、韩国、新加坡,都是令人生畏的经济战车。重要的是,经济的大幅成长会造就大批负责任的自然人,他们在相对自由的市场经济中所获得的经验包括:你需要为客户提供良好的产品和服务,你需要“和气生财”,你需要遵守契约,你需要竞争也需要合作,换句话说,你需要和他人妥协。这种人一旦在数量上达到某种门槛,我们就具备了重演费城奇迹的机遇。希望中国能看到这一天,愿当年惨死在暴力之中的人们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