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是交了移民签证费出来的,还交了落地费呢。可俺是生在中国的,俺永远应该具有中国籍。

取得外国公民权,不应该被剥夺出生国籍。国籍和公民权是两个概念。而且俺回家看父母它还要俺提供邀请信,合理吗?邓孙子生在美国,不该有中国籍的,却能回去当副县长。什么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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