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种田的农民,生活相对要好?原来前3年和后5年有天壤之别zt

来源: 头发与财富成反比 2022-01-05 16:02:0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7521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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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农民在抗日战争时期的经济状况相对要好一些。由于在通货膨胀的形势下农民一般要比依赖薪水的劳动者好过些,这种关于中国农民生活的假定看起来似乎是合乎常理的。

实际上,战争也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税捐。作为一系列复杂因素的结果——包括减产、不利的价格关系以及不断增长的租税——战争后期乡村的生活条件严重恶化。

1、前三年战争初期的农村生活

在战争的第一年,大自然惠顾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中国农民:1938年和1939年的粮食产量比战前时期的平均水平高出8%然而,从1940年到1943年,粮食产量均低于战前平均水平。最严重的是国民党统治区主要的粮食作物——稻谷在整个19401945年中均明显地低于战前标准。

然而,在战争的前两年,实际上所有的农民——尤其是农村人口中的贫困部分——获得了相对的充裕。大丰收抵消了农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悄悄的比较温和的通货膨胀趋势所导致的资金充裕,缓和了农村地区传统性的现金短缺,因而有益于那些债务人,包括借贷者和购买土地者。税收的负担也大为减轻,因为税收机关一般都不能以增加税率来弥补通货膨胀所造成的损失。

然而,从1940年始,趋势改变了,农村贫富之间的传统差距扩大了,大地主阶级更趋富裕,而同时其他的大部分农户(包括小地主)感到日益增长的经济贫困。看起来矛盾的是,农村民众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却是农产品价格急剧上涨的结果。如在重庆,米价在19405月至12月间就上涨了50%

那一年的稻谷歉收——比上一年减产19%——是价格上涨的原因之一。也许,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正在公开市场上大批购进稻米以供应它的正在膨胀的军队,以及19406月宜昌城的沦陷,它是产稻省湖南和湖北通往四川的转运点。

这些事件造成了人们的恐惧,害怕稻谷供应量的减少不只是一个暂时现象,大批的囤积和投机由此而产生。个体消费者购存大量的稻米以防备短缺和更高的价格,而同时,地主和商人积贮稻谷不投入市场以期待日益上涨的价格。由短缺刺激起来的进一步的短缺就这样伤害了民众的士气,并开始使政府难以获取必需品。

恐慌在蔓延,爆发了一些抢米风潮。对于这些,蒋介石在1940年11月宣称:

“我们一定要惩罚这些自私的有钱人……不论他们怎样分散囤积物资,也不论他们多么狡猾地藏匿这些物资,我都会把他们的底细弄清楚……如果他们不拿出存粮……就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为了实践这一诺言,成都市市长因囤积而被捕,并于12月被枪决。

2、后五年农民苦难的缘由——苛捐杂税

在政府的苛捐杂税中,田赋的重要性仅次于征兵。自1928年以来,田赋及有关的附加税一直由省和地方政府征管。但是,在1941年7月,中央政府把田赋国有化,并开始以实物征收——即征收粮食及其他的农产品——而不是征收现金。这是一个重大的财政改革,它对农民甚至政府本身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只要有可能,政府就以稻米征税,因为士兵和政府雇员们希望供应稻米,储存和运输这样单一种类的粮食也比较简便。然而,只是在6个省份(云南、广西、广东、湖南、江西和浙江),稻米才是唯一的抵税粮食。在不产稻地区,必须以其他的粮食替代(1.4市斗的麦子可抵交1元税)

战前,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农民就承受着明确规定的田赋以外的一大批税捐和劳役服务。战争时期,这些税捐种类和负担惊人地增长。这些税有的是由中央政府征收,如盐税,到1944年已成为重庆岁入现金的最为重要的单项来源。不过,其他更大量的税都由各个地方政府所制定。

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田赋的统一征收,中央政府占用了省级政府的财政基础。作为补偿,中央政府在1941年付给省县政府相当于原来田赋收入1/2的津贴,次年,中央政府不给直接津贴,而改从各种税中把一定比例的收入划归地方政府——15%的田赋、30%的营业税以及25%的遗产税。

然而,这些津贴和部分划拨完全不足以满足地方政府的开支,因此,他们就必须搜寻其他替代的岁入来源。例如,县政府现在便把屠宰税(这是一种附加到猪肉、牛肉、羊肉价格上的税捐)当作新的重点收入来源。在战前的1936年,这种税不超过县政府岁入的4%,从1942年始,它成为省政府经费的一个主要来源。此外,地方政府还实行各种各样的摊派。

摊派,是混乱的特殊形式的税捐,它有时按年度征收,有时按月征收,有的仅征过一次或不定期征收,它被用来应付一种特别需要或填补一个突然亏空。严格说来,大多数摊派是非法的,但是,大多数的摊派也都是得到了更高一级当局的默许而征收的。在国统区的任何一地都有这种摊派。在四川,1942年的合法摊派只有保甲捐和教育税。·然而,在那一年对18个县的调查中发现有240种不同的摊派。一个县仅列了11种摊派,另一个县则有67种之多。摊派的种类令人吃惊。例如,有捐献新兵草鞋税、军属慰问税、防空干部训练税、卫戍部队油料"税等。

此外,还有为救国债券、电线杆、修路、教员米粮津贴、学校设备、保长会议食物及油料、保长行政补贴,军属丧葬费用所征的税捐。在这些税捐中有一些数额相当大,有的比较小。

约有1/4的税捐由中央和省政府制定,略少于1/4的税捐由地方士绅和宗教组织设立,一半以上则由乡村和保甲头目创立。然而,在所有这些税捐之中,那些为军队筹措资金和供应品的征收是最重的负担。正如贵州省主席、知名的国民党领导干部吴鼎昌所抱怨,高级当局常常命令县政府为军队和其他防卫需要提供经费,而不考虑这些钱如何去获得。

还有,驻军常常需要猪、鸡、木柴、饲料、工具、建筑物资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解决办法是下达新的摊派。

摊派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军粮,在那些税粮供应不足的地区或因运输问题妨碍了向部队提供米粮的地区,军队的高级指挥官可能向地方政府要求需要的稻米。于是地方当局向本地区居民下达定额、监督粮食的征收,并征发劳力把它运输到指定的征集中心。根据1946年的一份材料,通常是由商人承担军粮的30%,农民承担70%。像征购制度一样,为军粮所付出的报酬是永远不变的,其价格远远低于市价。而且,由于钱要经过许多官员的手,他们常常刮下一部分,这样通常只有很少的报酬到达农民和商人个人手中。

根据粗略统计,1940一1944年征收军粮的全部数量似乎约等于同时期田赋征粮的10%。但是,军粮负担的轻重在不同地区是不平衡的。有些省份,如湖北、河南、陕西、四川,那里驻有大批部队,它们付出了过度的税捐。例如四川就提供了所有军粮的1/41/2。在第五战区和第六战区部队集结的湖北,1942年的军粮竟达田赋粮和征购粮总和的77%

像陕西这样的西北省份的负担无疑也是很大的,因为胡宗南将军所谓的精锐部队仅仅在1941年这一年获得过充足的粮食供应。在所有的其他年份,部队必须“就地取材”。”

3、后五年农民苦难的缘由——艰难的劳役

正如农民为支持战争提供了不相称的经费和粮食一样,他们还提供了最大的人力,去当兵及做苦力。政府征发劳役在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并不是件新鲜事,但是战争的需求使它成为巨大的负担。男人、女人和孩子们被征发去建筑要塞、战壕、道路和机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在滇缅路的修筑中,就征用了16万劳工。

50万人被征募去修筑9个飞机场以供美国B-29轰炸机及配属的驱逐机使用;另有50万人挑泥担土为湘赣铁路铺筑路基。数以百万计的人被强征来从征集中心向各分配站运送税粮和军粮,有时用船只、大车、手推车,但有时,如在湖北,足有一半的大车不能使用,所以必须以人肩挑扛。

安徽省主席李品仙报告说,在安徽每当收获之后,人们排着长长的队像无间断的蚁流那样,向省府的仓库运送粮食。

尽管每项工程的待遇之艰苦各不相同,但是这些征役的劳动条件都是同样粗陋。劳工们只得到很少的或完全得不到报酬;准备发给他们的工钱常常被各级官僚机构的掌权者所去;茅舍和卫生条件是原始的。

在四川的机场工程中,劳工们载着石筐要走很长的路程,有的一天最多也只能走完一半行程,成千上万的人死去、逃跑或严重受伤。在滇缅路的修筑中据报告有7000人死亡。一个曾任征募劳工监督的人报告说,劳工们来自60100里以外的地区,每次服役1015天,吃着粗糙的食物,居住在简陋的茅屋中。但是,据他回忆,劳工们不在乎。实际上,真实情形恰恰相反。原粮食部长徐堪承认,就粮食运输而言,每一个人都不愿从事这一工作

1943年12月,重庆颁布了一项义务劳动法,要求年龄在18至50岁之间的男人每年必须做10天的有偿劳动。同年,湖北省政府起草了一些条例,规定应该支付劳工工钱或一定数量的粮、油、盐,而且这些劳动应被限制在农闲季节。像那一时期国民政府的大多数法律一样,这些规定与其说是对现时实践的法规,莫如说主要是陈述未来的目标。

4、农民承受的负担

对于战争时期农民赋税负担的增长是没有严重争议的。就增加赋税负担本身来说,国民政府并未错,这是战争,公民的负担变得繁重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有争议的是这种赋税负担的增长是否对农民的生计和政治观点产生了严重的有害的影响。

做一个大致的估计,战争后期的摊派负担约等于同期综合田赋的两倍。但是比起田赋来,这些混杂捐税的征收更加多变,更使人难以承担。

例如,1942年对四川摊派的调查结果表明,在调查的18个县中只有1个县的人民能够平安承受摊派负担;另4个县的人民须经过一些努力后才能承担;而13个县——这是一个相当大的多数——的绝大多数人感到摊派负担是极为沉重的。

这样的考察显然是走马观花的,然而它可能是人们对摊派强征的一系列反应的比较准确的反映。

调查还发现摊派负担偏压在小地主、自耕农甚至佃户这些农村社会的贫苦阶层身上,大部分富裕村民和与政治及秘密社会有关系的大地主,能够说服保甲长以及其他的摊派征收者宽容他们或强迫他们的佃户付税。

大地主和乡绅集团的富裕成员实际上一直拒绝与政府税吏合作。定额80%以上的摊派系由保甲长们负责,他们的腐败是臭名昭著的。他们常常同时征收好几种税,这样农民们就无法知道他们正在交纳的是什么税或每一种税各有多少。更有甚者,他们很少开收据。这样对他们压榨的限制办法便很少而且无效。

其结果是,摊派的实际负担大大增加。四川的一份调查推测,保甲长们把他们征收的摊派金的l/3塞进了腰包。1947年的一份官方出版物也指出,投机常常使农民的实际摊派负担加倍。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政府加于中小土地所有者身上的合法和非法税捐的全部负担是多少呢?

这是他们承受征税者不断需求的主要压力。根据1945年初的《大公报》所载,小农们的付出量五倍于政府下达的赋税,因为大地主将其大部分赋税负担转移到他们身上。这个数字是与当时的若干估计相符合的,即许多农民的赋税负担是他们收获物的30%50%,甚至更多些。如果把它总的理解为是指政治上没有势力的贫苦的小土地所有者而不是地主阶级,这个数字看起来是可信的。

也许,对于赋税负担的最令人信服的非定量评价是一位著名观察家在1945年所说的“许多人已经感到他们不能忍受”。

或许,正如同年5月国民党官方所承认的:战争中,农民以提供财力和人力的方式作出了最伟大的贡献,但是他们的生活是最困难的。"

5、农民生计艰难下的政治选择

到战争后期,特别进入1943年以后,税制的败坏、贪污、减产和通货膨胀在乡村都已非常明显,一小部分农户,主要是大地主更加富裕——中央政府在1945年认识到了这一事实。由于改善部队生活状况遇有财政压力,政府便发起了一个专门的“捐粮运动”,其目标主要是大地主与富农。

调查指出,19371941年间,地主对土地占有量在四川省从69%增长到70%,在西康从67%增长到72%

同年对于云南昆明附近的一项类似的研究显示,战争期间61%的农民家庭生活水准下跌,只有24%的人(主要是大地主)改善了他们的经济地位,大体上不变的占15%(主要是中等地主)同一时期,贵州省主席吴鼎昌也注意到贵州的同样趋势。他写道,只有“极少数人“过着比过去更高消费水准的生活,而同时广大民众的消费已降到不能再降的界点。

1942一1943年河南的饥荒明显地暴露出政府的苛捐杂税对于农民的生活能产生何等关键的影响。

干旱、霜害、冰雹和蝗祸使1942年的春夏收成减到正常年景的25%。结果,人们在即将到来的冬季将肯定要面临着粮食短缺。使这种匮乏演变为严酷可怕的有数百万人饿死的饥荒的正是政府无情的征税和军粮征收。

近百万军队驻扎在这个省,他们都得吃饭,而那里的运输器械已经被战争所破坏,因此士兵们的食物必须由地方提供。是让军队挨饿还是让农民挨饿,这对于当局来说可能是一个困难的选择。但是在战时军队获有优先权。无论有什么样的正当理由,结果是可怕的。

农民们交出了最后的麦子以纳税,数百万人背井离乡去山西和其他邻近的省份逃难。农民们不顾一切寻求食物,仅仅是为了得到一斗左右的粮食就会卖掉曾视如宝贝的土地。据报告还有许多人卖儿卖女。政府终于意识到了这一危机,宣布减兔1/4的田赋。

但是,根据所有的报告,地方官员和军队对粮食的要求仍未放松。许多人靠吃树叶、树皮、花生壳甚至据说还有靠吃人肉度日的。饿死者中有相当大比例的人死于1943年春,这时新的麦子已经长出了颗粒。绝望的农民磨碎这些未成熟的麦子,吃这种浆糊,以至于许多人肿死了。白修德估计,19433月,由于这场曾被人称为人为饥荒"的灾难,约有500万人死去或濒于死亡

河南的悲剧是一个极为悲惨的例子,由此可见政府的苛捐杂税是如何加剧了农民的贫乏。其他地方也都存在着许多同样的情况,它至少能够部分地解释,为什么从1942年起整个国统区的农民的剧烈反抗和起义日益增长。

如1942年初在甘肃6万人席卷了这个省的20个县。他们的口号是:“甘肃人治理甘肃!反对征兵和粮税!杀尽南蛮子!”

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造反者击败了所有派来对付他们的地方军队。最后,在1943年的67月,经过40天的战斗,胡宗南将军的精锐部队镇压了这一暴动,据报告杀了14000余人,俘虏了18000人。

1944年在湖北北部,数百人打着反对政府的粮税和劳役的旗号,在三个乡内杀死官吏,烧毁了所有政府管理机构。虽然在6月份被驱散,但一个月后,人们更凶猛地再次起事。更为严重的是同年在湖北南部的万余人的造反。

据报告,实际上国统区所有的省份都有类似的起义——许多就发生在陪都所在的四川省,遥远的福建省也有起义。人们悲惨生活的根源通常是征兵、税收和强制劳役。因此,起义的攻击目标自然是政府部门和官员。河南省的饥荒也产生了一个合乎逻辑的完全可以理解的结果。1944年,当国民党军队在日军的一号攻势下退却时,河南的农民起而攻击那些给他们带来许多痛苦的部队。他们挥舞着农具、枪和大刀,解除了大约5万人的部队的武装,杀了一些人,有时甚至活埋了一些人。

土匪——中国农村反叛者的传统的庇护所,用一位在甘肃的美国传教士的话来说,现在也经历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高涨”。武装者、原先的农民、逃避征兵者和军队开小差的,经常是以2004000人为一伙,劫掠乡村,威胁老百姓,使公路往来成为冒风险的事,有时并使之中断。甚至护送的军队也常常遇到他们的攻击。

造反者和土匪大概只占全部农村人口的一小部分。绝大部分农民继续耕种着他们的土地,服从政府当局,然而,对政府的怨愤正明显地回响在全国的乡村。

国家资源委员会主任翁文灏在1943年承认,土地税制中的腐败正导致农民去造反。贵州省主席吴鼎昌则抱怨人民不理解政府对人力和财力的需要。他说,由于“官民之间的隔阂,以及勒索和骚扰没有得到充分的查处”,“坏人”利用了人们的不满制造麻烦。

一位在福建的美国官员约翰·C.卡尔德威尔(JohnC.Caldwell) , 在1944年初报告说“人民的感情和情绪接近沸点”, 他警告说,“人民正不安地骚动”。

美国在中国的一位外交人员在1943年中得出类似的看法,他比较直率地指出,在农村地区的普通民众中“(国民党的)威信和影响力也许已经降到了他们的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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