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起诉与否完全是检方的事情。

来源: 加共 2014-12-13 16:08:55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572 bytes)
要知道,检方在上大陪审团之前都自己会决定是否起诉。如果觉得有case才会进行。你所谓的辩护律师的工作他们在这一阶段都是要自己做足功课的。

这次检方其实是自己从一开头就看到没有起诉的什么根据。之所以要进入程序是因为他们自己担不了这个不予起诉的责任。所以干脆就扔给了大陪审团。要知道。他们并没有在给大陪审团说服哪些证据该取哪些不该取。只是简单的呈现手头证据而已。

你现在说是因为检察官操纵。呵呵我来问你。如果是决定起诉。你认为检察官会换人么?当然还是现在这个检查官不是。你认为他们将来面对陪审团时会比他们现在面对大陪审团时更卖力的去起诉么?

你来说说。如果这些检查官在现在能让大陪审团认为没有证据。他们将来会让陪审团更觉得有证据么定罪么?尤其到时更有辩护律师的参与状况下?

我问你。到时你怎么办?

所以问题的根本就是因为检方是起诉的唯一来源。如果检方都不予以起诉那你就是搞不成。

这个在结构上确实存在这样一个盲点。那就是有没有能够overwrite这个检方的机构。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那个overwrite的机构同样有类似检察官的结论你又怎样?你再订另外一个机构?你认为这是法制社会下可行的机制么?

所有跟帖: 

纽约Eric Garner案件,为什么不起诉警察却起诉现场录像的人? -qtwen- 给 qtwen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16:14:02

错,决定起诉与否完全是大陪审团的事情。检方的职责是监管权力和执行部门任何可能的滥权,而不是为他们辩护。 -edison11- 给 edison11 发送悄悄话 edison1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16:16:31

你又一次证明你不懂司法程序了吧? 大陪审团的确定不妨碍检方是否最后起诉。只是更多一个参考而已。 -CirrusCloud- 给 CirrusCloud 发送悄悄话 CirrusCloud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16:35:37

呵呵,说话怎么象吃了鞭炮似的? 检方起诉权力执行部门是他们的本来职责,但是他们先要过大陪审团这关。这个案子的问题是检方不干他们 -edison11- 给 edison11 发送悄悄话 edison11 的博客首页 (189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16:42:36

他们就是猫,是用来监督老鼠,用来抓老鼠的;大陪审团是裁判,以制衡猫,决定猫能不能抓那个老鼠。但是现在是猫不抓老鼠,反而 -edison11- 给 edison11 发送悄悄话 edison11 的博客首页 (15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16:48:50

每年检方决定不予起诉的案子太多了。到大陪审团都是在检方确认自己有了case之后才交由大陪审团决定 -加共- 给 加共 发送悄悄话 (67 bytes) () 12/13/2014 postreply 1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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