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他的房子租住三年了,按时付房租的. 本计划要搬去加洲. 但是最近租住的房子出了问题. 我们想提前搬走.
租的是town house, 隔壁邻居装修,又不肯开窗户,浓重的painting smell 都滲到我们房子来了. 我们有个小孩子, 过敏体质. 我们大人自己闻了也很不舒服. 上周自己付费全家住了三天的酒店,昨天搬回来后, 还是painting 味道很重. 很担心会影响身体.
隔壁邻居从未露面,不知道怎么联系他. 装修工人也再也没来过. painting smell全在房子里面堆积了.我们这里冷, 我们家只能开窗通风, 大家都穿羽绒服. 两个小时后, 又有重味道了.
印度房东在我们住了一年后 renew lease, 要求三个月的notice. 我觉得不合理,一般都是一个月的. 我先生觉得没关系, 就答应了. 现在, 我们想月底搬走, 他说是三个月notice,可以改成两个月, 还要求我们多付一个月的房租. 我觉得现在房子空气有损健康, 我们没法住了. 下周我们有可能还去住酒店. 他根本不care.这种情况下, 我想请教大家我们是否可以合法提前搬走? 都听说保护房客的利益的, 该怎么做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