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以前卖房的经纪。他表示要联系房客解决我的问题。 并且说房客以前挺配合他,没想到会这样子。我等了三天,问他怎么样了。他说房客不接电话,留了3,4遍言,也不回。
又找到以前租房给他的经纪。她说他的信用纪录还可以。我问信用到不到700, 回答是不到。 我心里一沉, 不到700还叫可以? 简直太烂了。难怪房客旧病复发,原来是个惯犯。 我叫她帮忙促成房客能回个电话。 她试过留言给他, 还是不回电话。
我自己亲自打电话给他,留言并TEXT。我说什么要求都可以提,只要回电话就可以。 连着三天。房客王八吃秤砣 - 铁了心。不接也不回电话。
我最后的努力:敲了门。 房客出来看了我一眼, 一言不发,没等我开口,把门关上了。 我别无选择了。 回家开了支票给律师,文件电邮了过去, 一切交给律师了。
打了电话给保险经纪。 确认了Landlord Insurance, and Umbrella Insurance. 多花了$150把Umbrella 上限从100万提到200万。没有保险COVER律师费,和房客的故意损坏, 只好准备自掏腰包。
看上去是一场大硬仗。
题外话,早晨看医生时聊到这个,医生说他以前碰到一样的问题,最后气的把所有出租房都卖了。 我们一起痛骂美国这社会怎么教出来这么多变态没有人心的家伙。医生说他以前读医时碰到各种人,很多人看上去人模狗样, 可做起不道德甚至伤天害理的事,不脸红不心跳, 只要法律治不到他就行。这种事我们华人是绝对不会做的。我有时想,带着老婆孩子来到这样的国家是不是一个错误。 以后孩子后代要融入这种国家跟这种人(并且还不少)交往,甚至被同化,可不是我想看到的。 宁愿孩子们能生活到华人社会 --台湾,香港,新加坡,以至中国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