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主,因为换了房把之前的自住房出租给了湾区某“知名人士”,是中国人。租约为一年,可是对方只住了二个月就搬走了 ~
我们只收了第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只比月租多一点点,第二个月对方没有交租,而且搬走后里面新换的东西有损坏,本想让对方修好就算了,懒得和对方计较了。
可是现在对方嫌找原安装方fix太贵,不愿找原安装方。我们说找别人也行,只要修好就行,可是对方说他找的人现在没空,过段时间才有空来看看~ 等了二十来天也没见人来修,还让等,今天电话中不欢而散~
现在我们也有些生气了,请问各位地主达人有什么途径来让自己舒舒气吗?? 有时与人方便好象并不能给自己也带来方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