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房子,两卧一卫,四月份招了个年轻女孩,在念书,父亲CO-SIGNED。现在女孩问我可不可以招个室友。如果我同意,前面签的租约该如何处理?我想能不能这样:1. 加个附加条款,房租还是原来租客付,她自己负责收新租客的租,我不过问。原来租约关于租客部分的条款对她们继续有效,如有违反,房东保留终止租约的权利。2. 签租约作废,跟两个租客分别签约,查新租客的信用及收入等等,2 相对于 1可能会麻烦些。大家怎么看?请不吝赐教。
请教:租客想招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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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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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6/202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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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fish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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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2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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