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过我以前关于这事发的贴的网友们,可能不必看此贴,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几句话说不清楚。
两三周以前,我得到通知有挂号信(大楼管理处不帮着收,只留UPS通知单,我要去邮局取信),我以为是以前发给房客的挂号信退回(已得到邮局通知),就没急着去管理处。后来看到通知是粪坑公司发来的,赶去邮局取,邮局说找不到信了,查跟踪号码,已退回。
正当此时,房客报告厨房下水堵,才知粪坑公司只接了一条排水通道,花250(检查费)+2500施工费。
在施工前,我打过电话给粪坑公司,报告一是错过他们的信,二是厨房堵。粪坑公司可能以为我又在故意找茬,我认为他们也是必然会推脱。完工后再次联系粪坑公司,报告花费,粪坑公司果然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
昨天开始找律师,打了不少电话,被转推荐几次,没有多少律师做这方面的事务。有一家事务所(有4位律师)同意做,收费是300/小时。今天中午刚发来一份协议,预付1000,从看合同开始算,看完再给建议。当然,协议里包括律师事务所不保证案件结果,我认为这是正常的。
在跟律师谈话时,我没有叙述复杂的过程和冲突,几乎直接说了两个重点,一是施工中over damaged sidewalk,二是并没有连接两条下水线。因为是简单合同,这两点对方都可能钻空子。但若上法庭,我相信法官能认同这家公司不诚实,并有欺骗顾客的意图。律师说了一个前几月发生在他父母家的故事,也是装修,接一条下水道,施工中两次返工,把地板重新做了两次,从几千块的预期和开始,最后花了两万多,他们都付了。这个故事让我觉得这律师是好人,但也让我感觉到他潜意识认为这个案件并不值得做,或结果难料。
这十余年遇到的装修和施工中的争议也有过几桩了,跟律师和法律方面人员多次谈过,知道一打官司两边输的道理。以前都和谈了,并未真正打过官司。我的原则是,若非无路可走,才走法律这条路。
关于扣住尾款,我其实也听到过两种说法,一是先付再讨说法,更多的律师认为扣住尾款更好,能给对方施加压力。因为数目不大,总共只有5100的尾款,我可以先付。但我也认为对方应该赔偿2750+3000(新水泥路估价7000,原水泥路比较旧我认为只索赔一半合理),我也觉得不付合理。大家认为呢?
今天我联系了州执照管理部门的agent,大致说了这两点,她认为这在投诉范围,给我发了邮寄让我填表。
投诉和用律师去跟粪坑公司讨说法是两条不同的路,可并行也可单行,目前我没有清晰思路,是现在就开始用律师,还是等投诉以后。是先付尾款还是扣住尾款,希望听听大家的思路。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