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引用的那段话的前提是 “through no fault of Landlord ..." 这是指着火或者发生漏水之类的事情。你现在因为房客的要求就毁约,是你的”fault“。所以你是要负责任的。
第二,你的办事欠思考。
你的第一个回答应该是:“你签约以前可以要求换地毯,你签约完了,就要接受住房条件。只要房子可以住,旧地毯不是要求修理的理由”。
你的第二个回应应该是:“如果你不喜欢地毯,你可以退出租约。”这样把毁约的错误踢给对方。当然,他要毁约,他的押金你要先留下,等找到下一个房客你可以扣除你的实际损失。
这才是处理事情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