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接手了一个双家庭的,两家租户,其中一家section8。 前两天section8 租户说,因为孩子多, 房子小,找到了新的地方,准备二月份搬走了,我说好。晚上我把租房广告放上去,今天有两个人感兴趣,想看房子。我告诉section8 租户,能否协助秀房, 不料section8 租户告诉我,因为没有钱交新房的押金, 暂时不准备搬了,看有没有别的机会再搬。这种情况, 我如何处理比较有利。几个问题:
1. 要不要重新签约?因为section8 租户孩子多,所以他们迟早搬,签约他们不一定愿意。如果不愿意,我能否发限期一个月搬走的通知?
2. 如果租户暂时不能搬走,我能否增加租金和押金?因为比市价低,我是要通过政府还是租户才能涨租?
3. 一般地主接手租户,是否都重新签约, 如果旧的租约到期的话?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