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卧2厕,月租1900,租给两个女孩,A/B,两人在同一合同上,明年2月到期,入住时两人说好同进同出,现在A要离开,说B找一个人替A继续合同,我们答应了。后B又说不想找人同住,可以离开。然后又说从未想离开,全是A乱说她要离开,甚至把老妈端出来跟我们谈。现在A同意交两个人两个月罚金3800两人离开,我们同意了,下个月底两人都走,但这是A写给我们的。可是B又跳出来说她从没答应过离开,她要求继续住到二月底,用3800抵剩余租金
3800/5=760, 1900-760=1140,她每月交1140,自己住一直到合同期满。说大家都不损失钱。
感觉A虽然beak合同,但说话做事果断不算计,而B确是一会儿一变,精于算计,一致围绕自己的利益变,感觉可能A走后她会找人来合住,自己再收一份钱也说不定。而且她说过想走的话,从没写下过,而她写给我们的邮件都是对她有利的话,感觉B很狡猾。
我们现在想让她们都走,该怎样说才不会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