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网友让我后续说一下情况。我和会计师谈了一下。第一确认不是分开报税,是file 俩个人的收入。第二,的确是这样,如果把全部出租收入算到我头上,比把出租收入一人一半,全家可以省掉可观的一笔补税款。我打算先报我一人名下,如果税局不同意,再改过来,这个不存在偷税漏税,只是说明我对税法理解不够。不会是个原则错误。第三,谈了一下用折旧抵税。这个根据地区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果当地房子出租收益很高,但是增值慢,这是个好方法。但是如果当地的房子升值很快,不合适。例如一个房子卖时涨了70万,买价50万,折旧用了15万,那么卖时15万要全部按收入交,升值的70万的35万按收入交,这样收入就是50万的标准在交税了,再加上当年的工资收入,明显看不合适。第四,有前辈说从房子里拿钱能抵税,的确是这样,我也这样做了,但是不能用到最大,原因是银行最近对refinance要求很严格,我有房子升值好多,但是拿不出来。所以打算卖一个房子,买2到3个房子。然后再卖一个房子再买2个或以上的房子。当然买的房子会比目前的房子总价便宜很多。
感觉贷款越来越难,要扩大不那麽容易。小的房子,便宜的没管理费的townhouse租金收益高些,也有一些升值,博个平衡吧。
谢谢大家,在这个论坛上学到了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