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好几年,相处愉快。房租也没涨,按时交,又不需要修理。
房价涨了,房主退休要卖房养老了,通知房客搬家。房客也很快找到新房子,因为我给她评价很好,每次接到有人问房客情况,我都大大赞美。那是真的发自内心赞美。
搬出后去看房子,清洁非常干净,地毯也洗过。总之,非常满意房子情况,什么不做就可以上市卖。
于是压金也全额还。
结果房子在进escrow后,收到律师信,要求赔偿(1),她住满一年以上,应该给60天notice,我们只给30天。必须赔偿(2)必须付她换锁,装security system 钱,必须给付。
对于(1)一年lease 满都变成month by month的。而且虽然notice是30天,但是告诉她如果找不房子可以延长。结果不到30天她就搬走了,我还按天退她房租。
对于(2)当年拒绝付了。
虽然金额不多,但是太震惊意外了。
后来屋主也怕影响卖房子,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