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买了房子以后,回国工作去了,要把她的房子出租,这个CASE 有些复杂:
买下来的时候,前任房主已经把在地下室加了装了水管电炉冰箱,变成了第二厨房,这个有镇政府的INSPECTION PERMIT, 也因此房地产税加了不少。现在是把一楼连同地下室的厨房出租给一对中国夫妻
2楼3间卧室,她保留了一间,其它2间出租给2个中国学生,过去一年一直没有什么事情,最近因为一个房客去镇里面要求拿走垃圾的问题,被镇政府知道出租的事情,说不符合single family 规定,比方说每个卧室装了门锁,就不符合single family
现在这2个学生要搬走了,后面找租客应该怎么办呢?把2楼一起出租,签一个LEASE?
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