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或政府要是说“我们给人说话的权利”,那他就是骗子。因为这个权利不是“他”能给的,而是人本来就有的,是天给的。只是有些神奇的地方,人们习惯了,不知道骗子是骗子。
就像我们本来就有钱,一个人先把你的钱偷过去,然后拿出一小部分来给你,还说:来来来,“我”给你钱,你好好干活。
这个人就不仅仅是骗子,还是强盗。
正确的做法是:我们承认大家都有这天赋的言论自由。在成立政府时互相保证,即使成立政府后,也不侵犯这个天赋的权利。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英语: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简称“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条款原文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译文: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
就是说,宪法无权给予人们这些自由,因为这些权利是天赋人权,是天生的。不是人所可以给予的。宪法只能保证我们无权剥夺人们的这些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请愿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