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同意MM说的,这也是我的败家宗旨。不过真要碰上特别喜欢的一两件东西,即使不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来源: 小树林 2014-02-13 19:02:14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04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小树林 ] 在 2014-02-13 19:55:12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回答: 败家之我见艾米加油2014-02-13 18:04:30
偶尔为之还是可以考虑下手,毕竟能让自己快乐也非常重要,而欣赏时尚博主们的搭配也是学习和激发灵感的好途径。

所有跟帖: 

没错!我把那种东西归为得瑟类的,生活总是要有点想像力。 -艾米加油- 给 艾米加油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13/2014 postreply 19: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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