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是很反对假和谐的,不喜欢装喜欢,但这样说也真的太过分了。

来源: Brianmom 2012-02-26 21:53:22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75 bytes)

不喜欢可以不回帖,或者委婉的表达和自己的观点不符,但不要用这样攻击的,如果有人说你穿得像尿布,我想你也不会爱听的。我觉得这套比上次那组晚礼服还是强些。我觉得楼主如果不舍得剪掉秀发的话,干脆来套可爱型的,头发编成两把麻花,裙子加个腰带,鞋子换成小靴或者是那种笨笨的鞋款。这种衣服本来就不是每天穿着出街的,偶尔换换风格也无所谓,被人家说装年轻就装呗,自己穿出精气神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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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围巾和大衣觉得有点画蛇添足。 -Brianmom- 给 Brianmom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6/2012 postreply 21: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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