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打听, 原来是搜索毒品跟枪支的。
他们搜了我的车, 我女朋友的车, 我家也给他们破门而入了, roommate也给他们拷了起来。 两扇门都破了, 我也不知道邻居会怎么看我。
我还很紧张, 女朋友知道这个事情后, 会不会为此分手。 岳母回来之后, 知道我住在她家, 又出了这么大的乱子, 我们的关系可怎么结束。
后来我看了search warrant, 说是应该11点开始的。 然后又说我在1月27日的时候与未知男子贩毒。 我那天早上7点到9点在学校上课, 后来9点半回家一趟与roommate 聊天, 再后来11点看了一个中医,12点抓了药。 下午晚上一个人在女朋友家休息, 哪来的贩毒记录啊?
请问各位大侠, 我是不是应该找个律师查清这件事情, 有可能的话, 是否要求精神损失费? 警察为什么为了莫须有的事情就拿搜查证乱来?我这辈子别说毒了, 就连烟都不碰, 更不要说枪支了。 那如果我不打官司, 他们摆明了不相信我是无辜的。
请各位多帮忙, 我现在恨死加拿大了。 今年书一读完就走, 不在这个国家呆着了。 警察, 该帮忙的时候不帮, 没事却给你找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