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于这个女人,我要怎么办,她完全处于疯狂状态!
对于警察,由于3次案发隶属于不同的上海派出所,每次他们都说只管案发这次,以前与他们没关系,可是事实是每次都没能保护我的权益。请问,对于警察的这种不作为,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另外,在刚刚确立恋爱关系时,她向我坦白在日本期间,由于生活问题,曾先是从事出卖肉体的行业后来固定做某个人的情妇,并保证绝对不会再继续那种卖肉的行业,想到中国女人在日本的不易,而且她的一再保证,我原谅了她并和她继续,今年10月份她回来在提出向我分手时,告诉我她其实这两年一直还是在日本做别人情妇,她的所有的钱都是由那个名为她老板的日本人供养的,她本人根本不是什么在日本工作的白领。这次分手也是由于那个日本人知道她在国内有男朋友而要求她必须结束,而当她回来和我提出分手后回到日本时,那个包养她的日本人又不要她了,所以她现在就开始紧抓住我不放。还说她不可能一无所有,拖也要拖死我,可是苦于没有证据,都是她亲口说的。恶心死我了!倒霉!!
请教我在哪可以请到负责任的律师帮我处理这个案子吗?之前(第一次调解时),请过一位律师,但他只负责到第一次调解书签字,并且也没告诉我签了他的责任就结束了,也没告诉我之后警察也不管了,结果我第一次收集的所有证据以后其他派出所都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