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比喻在贴之前是考虑删掉的

来源: 云漫 2012-09-07 10:05:1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11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云漫 ] 在 2012-09-07 12:55:10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回答: 你最后的比喻打得不恰当北京西城区2012-09-07 09:50:35

怕有误解。

我其实还是继续发扬我前面的观点,不是说数码胶片那个好,也不是说小提琴钢琴那个好。

我的意思是,码字的,笔的质量不好了,人的字写得不好看了,稿子写在马桶边的草纸上了,这些都无所谓,我们最后看到的印纸上的铅字(或屏幕上的字)。我们关心的主要是内容,不是形式。

照片不一样,media/presentation会严重影响内容的传递。所以我们不能说咱们只看内容。形式和内容相辅相成。

 

所有跟帖: 

:)我懂你意思 -北京西城区- 给 北京西城区 发送悄悄话 北京西城区 的博客首页 (707 bytes) () 09/07/2012 postreply 10:21:15

叩谢太后 :) -云漫- 给 云漫 发送悄悄话 云漫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7/2012 postreply 1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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